作者简介

于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康奈尔大学联合培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英美法方向)、法理学(法社会学方向)。
曾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北大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点校著作译著《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民国宪法史》(法律出版社)。

内容简介

《司法治国:英国法庭的政治史(1154-1701)》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这《司法治国》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于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康奈尔大学联合培养)。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英美法方向)、法理学(法社会学方向)。

曾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北大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点校著作译著《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民国宪法史》(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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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了了
    加一条附注:这是一部伪装成法律史的理论作品,颇令人失望。11-28
  • 伦神门下走狗
    既然全篇是关于司法制度背后的政治纠纷,为何又要在文末坚持“独立”的理想?何不承认独立本身即为政治呢?文献梳理很棒,但理论视野还可以更开阔。05-11
  • 余叶知秋
    写的是法庭宪政史这类的宏大叙事,用“政治史”来表述有点自我阉割了,点到即止?用的材料比较熟悉,都是普通法研究的基本成果,极少有具体的法庭细节。治理是个好词,仿佛棋手在摆弄棋子,但就中世纪晚期的英国司法而言,棋手和棋子之间的界限未必那么明晰。12-07
  • 文森
    2016年4月,不负期待。时间段的选取有讲究,文献梳理功底好,学术格调高,是我辈好菜。有人批评“史学贡献差”,莫非不知道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老师?基于believing is seeing 而见的问题不是有效的问题。04-08
  • 我厂崩没崩
    个人认为于明老师上课的精彩程度比这本书高得多,他的课是我在华政的本科阶段最受思想启发的课,没有之一,话说那些开口闭口伪装的人你们有没有意思,法律史学者不是史学家,虽然要借鉴治史方法但是没有必需要按照史学界现在都不咋用的兰克学派的理论来写作吧,夹带的私货如果是有道理的我也是会接受的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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