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际防扩散体系中的非正式机制》通过研究发现,非正式防扩散机制的形式选择并不是出于对共同问题取得最优解决效果的需要,而是国内层次和国际层次的激励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非正式防扩散机制虽然在实践中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有效性,但这些机制的非正式性的局限性也制约了其有效性的提升。

根据成员国之间的承诺关系属性,国际机制可以分为正式机制和非正式机制。成员国之间是否意图在相互之间建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的本质区别。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际社会建立了一系列国际机制,形成了多层级的国际防扩散体系:第一层级包括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属于正式机制,第二层级为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第三层级为防扩散安全倡议,属于非正式机制。为什么第二和第三层级的防扩散机制是非正式的制度形式?非正式的制度特征对这些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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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地段牲口
    我的论文就照这个模式写了04-26
  • Crusader_NBB
    只为了“非正式机制”这几个字01-31
  • 德意奥人
    困惑产生于高安全议题仅依托于非正式制度安排。给出了一个国内政治、风险识别和议题属性的机制。启发是国家在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存在一种实现非正式合作的偏好变动机制。阿根廷-巴西案例有启发。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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