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郭晓飞,200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法学家朱景文教授,2003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社会性别与法律。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十五”重点项目“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

内容简介

《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是国内第一本集中探讨中国法律和同性恋关系的专著,通过关注边缘之物、被遗忘被排斥之物,旨在恢复“被总体化叙事所压制的自主话语,知识和声音”。中国有过同性恋行为的非罪化吗?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同性强奸不为罪仅仅是立法的疏忽吗?同性恋身份是在各个文化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类型,还是西方近代以来的一种建构?离婚过错赔偿案件在何种意义上揭示了中国同性恋者和传统婚姻所遭遇的困境?《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试图通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来回答或廓清这些问题。从清末的鸡奸立法到今天公共论坛和学术界的同性婚姻讨论,从流氓罪中所贬斥的流氓行为到今天的同性恋者,《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分析了这个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变迁导致了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


郭晓飞,200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法学家朱景文教授,2003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社会性别与法律。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十五”重点项目“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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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燕贼
    此书五章内容似乎在着眼于中国法下的同性恋,实际上却是新一代同性恋平权运动的自觉性的展现。同性恋的成因仅仅在政治诉求上有意义,对改善同性恋的权益现状并无推动作用,郭先生的观点是比较时髦的,同性恋作为一种状态不需要回答异性恋的好奇心,只需要争取正当权益。此书一出,标志着同性恋的平权运动进入了一种新状态,即将行为与身份彻底分离。06-11
  • 勾陈
    可能是囿于博士论文的限制,后半段时而有眼前一亮的论述,但整体没有一个有力的观点,结构也略显松散。不过作为大陆第一本从法学角度探讨同性恋的专著,感情上还是想给五星。距此书出版转眼已经过去了十二年,这期间,中国首例同性恋矫正治疗案宣判,美国实现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台湾也成为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但另一方面,作者极力建议的“异性恋与同性恋的沟通”、“专家学者的精英观念和大众的道德直感的沟通”并没有取得比十多年前更明显的成果,而且沟通的渠道似乎在进一步缩窄;孙国华老师关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同性恋法理学”的设想没有推进;作者在后记里“今后我们城市最好的学术书店里会有好几个书架为同性恋研究留出位置”满怀豪情的宣言仿佛是一句谶语,现在连这本书都没有了再版的可能。文章千古事,历史中的每个人都任重道远。06-04
  • [已注销]
    感觉他人还蛮好玩儿的。对“同性恋在中国到底罪没罪过”的问题理的很清楚,但我觉得对病理化的问题说得不太明白。对本质还是建构的讨论也很有,不知道有没有人梳理过不同时代人们对“人”是什么认识演变的书……06-28
  • 小满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观点有二――1.流氓罪的废除不意味着同性恋的非罪化,2.同性性行为不等于同性恋,身份与行为要分离,同性恋身份被建构是近代才有的事。全书“金句”频出,信息量大得让我反复咀嚼仍有回甘。作者在精彩纷呈,才华横溢的后记里担心本书会过时,十余年过去了,即使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容纳了对同性间强制性性行为的惩罚,本书的观点依旧有着强大的生命力。10-12
  • [已注销]
    说实话,我觉得郭晓飞的文章都很绕,他不太懂得写评论。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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