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安德瑞·马默(Andrei Marmor),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法学与哲学研究中心主任。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师从拉兹。在法律道德性与政治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著述颇丰,著有《社会惯习—从语言到法律》(Social Conventions : From Language to Law)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解释与法律理论》(Interpretation and Legal Theory)(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哈特出版社2005年第2版)、《法哲学》(Philosophy of Law)(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1版)等及大量学术论文。
译者简介:
孙海波,江苏徐州人,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攻英美法律哲学、司法制度及法律方法,先后在《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部分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摘或转载。
王进,陕西西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2级博士研究生,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英美法理学、正义理论及政治哲学。在《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法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译文多篇。

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法律是什么”一直是数个世纪以来法哲学领域中备受争议的难题,法律仅仅是由社会事实所决定的吗?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不借助于一种“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道德观念的条件下,我们能否全面地描述和界定法律?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是否必然蕴含着对法律的解释?法哲学是有关描述“法律是什么”的理论,还是有关规定“法律应当是什么”的理论?安德瑞·马默教授在这本著作中对有关“法律基本性质”的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十分全面的分析。

马默教授主张,由法律的事实性和规范性特征所引发的种种难题,实际上都取决于一种还原的可能性,亦即法律范畴是否可以根据其他一些性质上更为基本的范畴来解释和描述。除了探讨当代法律思想中的主要问题之外,《法哲学》还对在过去数个世纪主导该领域的学者及其思想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对于那些以法律为业或对法律的性质等基本问题感兴趣的人来讲,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读物。


*安德瑞·马默(Andrei Marmor),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法学与哲学研究中心主任。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师从拉兹。在法律道德性与政治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著述颇丰,著有《社会惯习—从语言到法律》(Social Conventions : From Language to Law)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解释与法律理论》(Interpretation and Legal Theory)(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哈特出版社2005年第2版)、《法哲学》(Philosophy of Law)(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1版)等及大量学术论文。

译者简介:

孙海波,江苏徐州人,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主攻英美法律哲学、司法制度及法律方法,先后在《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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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Blade King
    精练的小书,沿着哈特-拉兹的道路辩护,不过我总觉得对德沃金的理解有些偏颇,可能是我的问题,需要再读德沃金。12-26
  • 退桥
    通过对凯尔森、哈特,再到拉兹、德沃金的梳理,本书对法律的效力、法律的规范性与法哲学的性质这三大问题展开了细致的讨论,组合出一种坚持惯习主义、引入权威性本质作为修正的还原主义,重点批判了德沃金认为法律的内容与道德有关的主张,在方法论上贯彻了哈特的描述性立场。马默此书堪为学术写作的榜样,清晰地勾勒核心问题的脉络,精细地辨别不同主张间的差异,以问题-观点-反驳-改进的步骤实现肉眼可见的学术推进。英美法哲学的学术传统令人尊敬。02-19
  • 大耳耗子
    马默的分析是批判性的分析,批判之前先把靶子树立起来,因此,我觉得靶子可能比其批判的结果更加有价值。翻译不错,也有一些小问题,翻译给分75分。10-13
  • Golgotha
    有的地方破除了我的一些误解,有些部分加深了我的困惑10-08
  • HDRY
    马默的这本书被低估了,他的再述与批判整体上是合理的,而且整个论证是有一套完整统一、明确清楚的论述框架的,对国内立志研习分析法哲学的学生来说,是个不错的本子。两位译者的工作也在国内相关本子的水准之上。马默的方案是失败的,但理解和回应这种失败非常具有意义。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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