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约翰·穆勒(1806-1873)
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巨大的古典自由主义哲学代表
因他对个人自由的热情辩护,并以清晰的逻辑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杰出阐释,被誉为“自由主义之圣”。
主要著作有《论自由》《政治经济学原理》《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等。

内容简介

本文的目标,就在于彰显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

无论个人还是集体,人类只有出于自卫这一目的,才能去干涉他人的行动自由。违背文明社会中任何一个人的意志,并且正当地对此人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也只能是为了阻止他危害他人。

任何一个人唯一应对社会负责的,就是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行为。

对于只涉及自身的那一部分,个人依法具有绝对的自主权。 对于自己,对于自己的身心这两个方面,个人都具有独立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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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我爱阳光
    先读完本书第一章,才算有点讨论公共事件的基础。05-18
  • Léon
    “英国如今的伟大,是一种集体的伟大,个人很渺小”。“一个政府,若是为了让民众变成其手中更加温驯的工具而阻碍民众的发展,它就会发现:依靠卑微渺小者,是无法真正成就任何宏图大业的”。这些话放在今天的中国一点不有失偏颇。/严复将此书译作《群己权界论》,是很恰当了。2024.2.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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