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权现象学纲要》是俄裔法国哲学家亚历山大•科耶夫的一部深刻阐释其哲学思想的著作。科耶夫的法权-政治哲学的首要特质是世俗化,在他那里,“人性”(而非“神性”)和“现代性”(而非“古典”)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文明的尽头将是一个充分人性化的普世均质的社会。在这方面,科耶夫的思想与索洛维约夫、施特劳斯等人截然不同。法权现象首先被科耶夫简要地概括为“正义的实现”,法律性活动作为一种独立于其它政治性、宗教性、道德性、文化性活动的现象被提了出来。科耶夫将整个人类社会演变建立在各种法权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在形而上层面,他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明确提出“贵族的平等性正义”、“资产阶级的等价性正义”和“公民的合题性正义”三种法权,并详细阐述其中“正”、“反”、“合”的演变规律;在形而下层面,作者对各种法律现象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各种公法、私法,国际法、国内法,以及它们与法律性本质之间的关系。由此,科耶夫独特的法权-政治哲学体系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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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张不三
    膜拜,就是有点啰嗦了。PS.刘大师八卦说,1967年科耶夫跑到中国来劝中国同志们资产阶级法权不应该也不可能取消,但后来毛主席和张春桥没有采纳,于是。。。08-11
  • 布拉格扔出窗外
    一般,书的内容一般不是译者 此书价值很有限03-15
  • withinbeyond
    又臭又长,W姐姐已经不吃这一套了……最后的年表比正文重要多了。03-28
  • 西布
    22-12-27:粗读。不懂,记录线索:临时性解答,人,正义和法权。原初:人分为主人和奴隶,法权分为贵族和资产阶级;进化,人进化为公民,法权进化为公民法权。平等性、等价性,到平衡性正义。12-27
  • 月指导不指导
    最后一个部分没有读。总体而言,科耶夫的法哲学未免有些过于思辨。表面上的行为主义和实证思想(或者更为确切地说,现象学的观念)在第二部分中就已经破产。这种思辨的破产很可能源自于科耶夫的一种错误观念,即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作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理解。至于翻译,译者的汉语水平不错,读起来挺舒服;中译本并非由法文本译来,而是自英译本再次转译的。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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