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创作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法学著作。它对法律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问题,如法律的起源,法律必须着眼于德和善,对守法者必须给予名誉、对违法者必须予以惩罚,教育对法律的作用,关于饮酒的法律,国家官吏是“法律的仆人”,关于结婚的法律,立法技术和目的,执法官吏的选举,犯罪和刑罚,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法官的责任,环保法,商法,移民法和国际私法,等等,都有深刻的论述。尤其是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最早提出了法的正义论和法治理论。前者启迪了罗马法理学的诞生,并为后世法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后者则(经由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两千多年的法治传统。
柏拉图(公元前427-347),是古希腊杰出的法律思想家。柏拉图原名亚里斯托克勒斯,出身于名门贵族,早年丧父。柏拉图接受良好的教育,受过骑兵训练。喜爱运动,擅于绘画、音律,写作剧本和史诗。年轻时企望从政,在古希腊哲学昌盛的氛围中,也成为“哲学的动物”,其思想受到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派,以及苏格拉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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