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作者簡介
謝在全
現任:
東吳大學講座教授
曾任:
最高法院推事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
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
修正專案小組召集委員
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

内容简介

本書特色

本書理論闡述層次分明,物求詳盡,且與實務見解融會貫串,是進修物權法之最佳素材,研究物權法之重要指南,經由充分引用實務見解,更使物權法之攻讀生活化、實用化,為從事財產法研究,或實務工作者,提供最具實益之參考資訊。本書另闢「延伸探討」視角,引進新思維,開啟新視野,或以不同思考角度,審思爭議問題,拋磚引玉,增添物權法園地之盎然生機。面對當今財產多樣化、無形資產價值之遽增,及少子化、老齡化社會所帶來不動產乏人管理等挑戰,因應之道為何?請看本書。

修訂七版序

本書自上次修正以來,歲月匆匆,已將屆六年。在此期間,不僅物權法學說及實務大有進展,且判例制度廢止,最高法院建立大法庭,實務運作大變革,而身為物權法園地之老農,亦未曾忘情斯土,力耕不已,點點滴滴,稍有所獲,拙著自應即時修正及充實,意在盡老圃之責任,使自耕田園不蕪,猶能不斷添附些紅花綠葉。此次改版修訂,有下列三點須略為說明:

一、裁判乃法律本土化,邁向成熟獨立之重要標誌,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個人出身實務界,情懷往日,對裁判之發展始終關注在心,所以書中引用眾多裁判見解,期待理論與實務相互交融,育出新思維之蕩漾漣漪,活法浪花推擁,波光粼粼,生機無限。而今判例制度、最高法院決議之運作雖經廢止,然是類終審法院之見解經學說、實務長期引用,行之有年,已隱然形成權威性、主導性之力量,是以,本書一仍其舊,繼續保持其地位,於引用裁判時,則特別表明判決或裁定,以示區分。又因法院裁判現均可透過網路查知,故非有必要,不再記載其出處,或抄錄其內容,以簡省本書之篇幅。然遇有引用之裁判,仍宜全文閱讀,蓋唯有如此,方能瞭解其全貌,掌握裁判意旨之真髓,況詳讀裁判,不但是培養法律基礎知識之良方,更可親身感受法律適用於社會之實際結果,讓法律不再是抽象之概念,而是鮮活具體之法律人間實情。閱讀裁判,習法者,切不可輕忽。

二、本書註解眾多,力求詳盡,旨在肩負研究指南之作用,但亦使書本承載沈重負擔,為求減量,此次改版,凡本書拙見與之相同書籍,不再註明,僅引用不同見解,以供衡酌評比,而且諸多不同學說,已記載於先前舊版者,也不再重複,然為易於查考,特別於相關註釋,指明舊版引述之所在。易言之,本書新舊版有其一貫性,擁有舊版者,不宜輕易行使所有權之處分權能,致難以追本溯源,增加研究之煩擾。

三、本書新增延伸探討一欄,其中或有新觀念之引進或介紹,然大多是提出個人不同之觀點,對此類議題,個人雖已參酌不同見解,殫精竭慮,但憑一己之力,恐仍有思考之盲點,或難免未週之處,故以延伸探討方式出之,旨在拋磚引玉,企盼方家共同延伸探討,形成合理穩妥之處方。

民法增訂習慣法為物權形成之法源,已逾十年,然實務之運用仍在彳亍躊躇,以致社會長年習用,早為裁判承認之讓與擔保,仍側身於所有權構造之中,未能向前進化,殊為可惜。如今,財產已由動產、不動產,趨向多樣化,無形資產之價值被重新定位,尤因電子科技之進步,一日千里,新型態之財產更是風起雲湧,面對諸多不可知財產類型之快速誕生,如何因應已成為傳統物權法之現代挑戰,習慣法之運用,應是最佳方略。學說及實務就此允宜再三致意焉。

封面油畫「闔家歡」是內人美珠之油畫創作,不但洋溢著千古流傳、追尋之家庭親情價值,且因是取材於桃園新屋故居家園之雞群,大小雞隻,怡然悠遊於斯土,個人生於斯、長於斯,戀戀情深,已是思念盈滿懷,慈母當年畜養禽畜,售賣所得,供我求學之需,辛勞身影更是幕幕湧心頭。內人是終生學習之實踐者,2016年獲得師大美術研究所碩士學位,胸有丘壑,建議以此畫作為修訂版之封面,有情有物,寓有深意焉,個人以「我妻」為「榮」!

本書改版為橫書,看似簡單,卻是浩大工程,數字之轉換即不勝繁瑣,尚幸先有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朱茵同學付出心力,繼由新學林出版公司林副總編輯靜妙,率領公司同仁細心校對裁判字號,及詳查引註出處,反覆校正,精心排版編輯,新書方能如期問世,勞苦功高;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圖書室中外法律藏書豐富,不止新書訂購迅速,與國際法學潮流密切接軌,是吸收法學新知之寶庫,且林專員嘉敏、及石組員易儒、林先生玉杉常不畏煩瑣,幫助蒐集資訊,惠我良多,均應致上誠摯之謝意。

謝在全

一〇九年八月

序於台北寓所


作者簡介

謝在全

現任:

東吳大學講座教授

曾任:

最高法院推事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

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

修正專案小組召集委員

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

下载地址

豆瓣评论

  • ต้นซีดาร์
    担保真的物权NO.1,不过这封面丑出天际。。。08-16
  • 标一下,估计我买到的是盗版,但是封面的鸡群真的我get不到但是又莫名的喜欢……好吧,我物权看的太少了,感觉没有想象中写的那么顺畅……01-07
  • 鄭三ㄦ
    下册的担保法部分好看,尤其是动产抵押部分的介绍,填补了大部分担保法教材回避的问题。05-08
  • 海里没有盐
    该书对于想要了解物权制度的学生来说确实是一本值得推荐的教材,不能说因为土地制度不同,难以理解就否定它的功能作用,因噎废食。法律制度的差异化可以作为比较研究的材料但是不能作为闭目塞听的理由。比如相邻关系和区分建筑所有,大陆民法典物权编和台湾省“民法”如何在进行差异比较的学习下求同存异相互借鉴学习。01-19

猜你喜欢

大家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