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学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同时也是“法律与文学”和实用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他的著作众多,辐射广泛,有所谓“一个人的智库”之称;他的法律学术和实践重塑了美国的法学和法律。“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占人。任职上诉法院,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译者 苏力,少年从军,当过工人、政府雇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1982);1985年读研究生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LL.M(McGeorge)、M.A.和Ph.D(ArizonaState)学位。1992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长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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