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蔡定剑(1956年-2010年),创办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分别担任执行主任和所长;兼任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等。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副局长。2002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8年被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代表处聘为“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选举首席顾问。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瑞典隆德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学术机构访问讲学。个人专著或文集:《国家监督制度》、《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黑白圆方》、《宪法精解》、《一个人大研究者的探索》、《夜阑烛火集》、《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论道宪法》(待出)。主编或参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监督与司法公正:研究与案例报告》、《国外议会及其立法程序》、《国外公众参与立法》、《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中国走向法治30年》、《中国治理变迁30年(1978-2008)》、《公众参与:欧洲的制度和经验》、《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宪政讲堂》、《社会转型中的热点论坛》、《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及海外经验》、《法制现代化与宪政》、《走向宪政》。主持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荷法治合作项目“就业歧视调查与反歧视对策研究”,欧盟项目“中欧公众参与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与耶鲁法学院合作项目“公共预算制度改革研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中国改革》、《南方周末》等报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作为多家报刊的专栏作者,他是国内颇具影响力的评论家。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后导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1956年生。吉林大学历史系七八级本科生,吉林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吉林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先后担任经济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专职教学科研工作,但始终以“社会发展理论研究”为总纲,致力于有关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在哲学领域提出了“人类整体主义历史观”。在历史理论领域提出了世界近代上限新论等新理论。在历史学领域以大量原始资料系统地揭示了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历史原貌。在政治学领域提出和阐述了关于普遍幸福主义、社会主义哲学、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新理论,并着重研究了超大型国家的宪政道路等问题。在经济学领域提出了关于普遍幸福主义经济的若干新理论,并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着重研究了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著有《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毛泽东的建国方略与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等著作。先后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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