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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北极苹果
    梦里,胡老师责备我:不努力还想跟我读书。惶惶然12-07
  • Jeremy
    看得出来弗洛伊德、李普曼和勒庞等人对伯内斯的影响。从公共关系的公众该死、公众理应知晓到双向理解,伯内斯代表了第三个阶段。正如导读所言,“正是大众之冥顽不化赋予了公众关系以必要性,而其易受操纵的一面恰恰为公关提供了可能性。”公共关系通过象征符号、制造事件、利益互惠,向公众解释客户,也向客户解释公众。在道德方面,伯内斯相信“公共舆论必须成为公共良心。”实质上,公共关系是不是在巧妙地操纵、利用舆论和群体心理?不过,导读最后分析得很有意思,公关的悖论,难道不正是民主的悖论?05-09
  • 咩咩咩
    公关鼻祖的舆论观,我还是太理想化(哈贝马斯的构想),不愿接受功利主义的思考路径,三星半12-18
  • 深情的艾老师
    老生常谈 连例子都是烂大街的04-28
  • 徐子陵
    伯内斯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认为,公关可不仅仅是笨拙地告知公众,而是在企业与公众之间架起一道理解的桥梁,这就需要公共关系从业者深刻洞察公众的心理。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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