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宪政在中国并不被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政治结构,中国的实践者和思想家从来也不单纯地探求宪政在西方所具有的那些价值,而首先是与国家的富强目标联系起来,把宪政看作是达到民族主义目标最重要器具的宪政理念,与宪政在西方所具有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本文作者一直致力于中国近代宪政思潮的研究,之前曾有力作《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作便是其思想的延续和发展,以独特的视点系统阐述了中国近代的宪法思潮。
本次修订采取的是用“思潮”统贯“事件”和“思想”的表述方式。即把原书的“三个线头”合在一起,以“思潮”为明线,“事件”和“思想”为暗线的方式。
王人博,山东莱西人,1958年生,1979年进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86年在母校攻读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业,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在母校任教时,先后被评为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2002年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讲授的主要课程有《中国宪政史》、《西方宪政文化》、《西方人权史》和《外国法制史》等。代表性学术著作有:《法治论》、《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权力与技术》、《民权词义考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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