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自序
《新金文編》即將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發行。這是一部專門收載商、周(至戰國末)兩代鑄刻在青銅器上的古漢字的字編。這些古漢字因為都是以鑄刻方式施之於鼎彝的,所以給這些古漢字起名字的漢宋人根據了這一特點將其呼為“彝器款識”,成為這類古漢字最早的稱呼。由於勒銘的青銅器多是鐘鼎,人們又呼其為“鐘鼎文”。又由於青銅器是以青銅鑄就,古稱青銅為吉金,所以又稱之為“吉金文”,省稱為“金文”。
在金文研究過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識字。因此纂集收釋金文形體的字編對於推動金文研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它可為進一步研究提供識字上的指導,另一方面可為進一步研究提供系統的字形資料。
這項工作在宋代金石學興起時,就有學者開始做了,北宋呂大臨的《考古圖釋文》就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金文字編。清末金石學大發展,吳大澂編纂《說文古籀補》,收釋金文單字相當豐富,在金文識讀上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這部字編為補古籀而作,兼錄石鼓、古陶、古璽等載體上的古漢字,並不是一部專門性質的金文字編,對金文異體的收錄十分有限,而異體又恰恰是金文研究最為重要的資料,因此《說文古籀補》儘管在當時識字水平很高,卻無法滿足金文研究日益發展的需要。
1925年,容庚先生纂成專門收釋金文形體的字編《金文編》,《金文編》字形一律採用摹寫方式,按《說文》部次編排,字頭之下廣錄異體,成為金文形體的淵海。其后隨著時代發展,這部字編分別在一九三九年、一九五九年、一九八五年三次修訂增补,使這部字編儘管經历六十年,一直能以摹錄之精、形體之富、識字之專業而成為古文字學、考古學等諸多研究領域最具权威性的金文工具書。
自一九八五年至今,又是二十五年過去。這部字編沒能再加修訂增補。而這二十五年,古文字材料甲骨方面有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出土、簡帛方面有九店楚簡、江陵楚簡、包山楚簡、郭店楚簡、上博楚簡、睡虎地秦簡等出土與發現,其中郭店簡、上博簡中的資料不少有傳世文本或傳世相關資料與之比照。銅器方面,據劉雨、盧岩《近出金文集錄》、鍾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劉雨、嚴志斌《近出金文集錄二編》等書著錄,一九八五年後至二〇〇七年間新出器銘多達二千餘,二〇〇七年後陸續又有不少重要器銘公佈,時代涵蓋由商到戰國。總覽上述這些新出資料,在古文字學、考古學研究上價值重大的形體甚夥。舉幾個例子,四祀𠨘其卣銘的真偽学界至今存在爭议,铭中的“𠨘其”是否为人名、是否有其人,大家意见也不统一,1991年陕西岐山出土铜斝有“亚𠨘其”三字,其中“𠨘”字写作“”,與四祀必其卣銘中的“𠨘”(作)構形全同,說明“𠨘其”其人確有(參見劉雨《近出金文集錄·前言》),卣銘不偽於此當得確證。又如,在公佈的殷墟新出器銘中有一“”字,左从“”,與西周九年衛鼎“顏”字所从的“”全同,顏字所从的“”,根據楚簡所見“面”字形體資料,結合“顏”字字義,學者論定就是“面”字,現已為學界共識。而“”既與“”構形全同,則其亦為“面”字無疑。得此“面”字,則“面”字的源頭便可追索到商代金文,過去研究甲骨文的學者曾將甲骨文中的“”釋為面,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出有“”字,學者考證它才是商代真正的面字,而此“”與“”構形亦全同,可為“”為面字的一個重要證據,亦進一步證明“”決不是“面”字。“面”字在商代甲骨、銅器上皆有發現,亦說明它在當時是一個常用字,同時也表明“面”是商代的一個常用詞,“面”由商代的“”、“”經歷西周的“”再到戰國的“”,最後結體為小篆的“”,形體一脈相承,皆以“”為指事符號,置於“”“”、“”(𦣻)前,示顏面之所在,是一個指事字。又如疾病的“疾”字,《說文》小篆从疒,矢聲。以前能看到這種構形的“疾”字最早在出土的春秋時期侯馬盟書中,形體發展缺了西周長長的一環,有的学者因此認為“疾”字由“疒”變為“疾”是見於甲骨文中那種矢著腋下的疾字發展到西周晚期的疾字(毛公鼎)後,和表示疾病義的“”(甲骨文)合流而成,新見材料表明“疾”這種形體在西周早期或中期的否弔卣銘中便已經存在,寫作“”,春秋金文所見寫作“”,戰國寫作“”,形體一脈相承,由殷墟甲骨文的“疒”發展到“疾”始自西周早或中期,沒有漫長的缺環,而西周晚期从大从矢的疾字還在使用,說明“疾”這種形體和無關,《說文》分析“疾”字从矢聲是正確的。等等。在文字考釋方面,突破也相當大,由於新出的一些楚簡文字資料有傳世典籍相參照,旁及同期金文、上溯商周金文,遂使一些長期沒能釋出的金文疑難字得以釋出,長期被誤釋的字得以糾正。如鄂君啟節中的“”,處在銘中關鍵位置上,由於找不到形體方面的可信證據,無法確切釋出,郭店簡出土和上博簡面世,悟知原來就是“就”的古文,遂使這個長期未能确釋的疑難形體得到確釋。又如商代金文中有、等形體,可以分析為从彳从步,也可以分析為从辵从止,以往的考釋者多作从辵从止分析,釋為徙,可是楚簡文字資料揭示“徙”字寫作、,从辵,从徙字古文(《說文》从“米”乃訛體),睡虎地秦簡所見作、,从辵从“少”,“少”顯然是徙字古文省,小篆从“止”,學者指出乃是“少”形之訛,證明以往釋、為徙是錯誤的,實乃步字繁文,在目前所見出土先秦古文字材料中,并沒有从辵从止的“徙”。等等。類似的研究成果還可以舉出許多,將金文的釋字水平推進到一個新的高度。
然而由於《金文編》滯後多達四分之一世紀,新資料,新的研究成果無法體現,限於時代科技水平,字形採用摹寫方式,再謹慎,也難免有失真之處,而且人們看著摹本,終覺不是真經,使用起來常常要去查對原拓,費時費力,等等,因此廣納新資料、吸收新成果,運用新手段,編纂一部《新金文編》,成為學界熱盼。
我在1996年曾出版一本名叫《金文編校補》的書,其後也主要以研究金文為業,由於這樣的一些原因,對金文資料、研究成果比較熟悉。學會操作計算機後,曾萌生利用計算機神奇的檢尋製作技術編一部給自己教學科研用的《金文編》的願望。於是我就利用工作之暇搜集、掃描資料、以字頭立文件夾,用駑馬十駕相督責,不間斷地將鍵盤敲打下去,四五年過去,積之已多,試著使用,非常便利。點擊搜尋,瞬間即得,這更鼓勵我繼續不間斷地做下去。
2006年暑期來臨,編纂《說文解字研究文獻集成》古代卷告竣後,我向責任編輯王炘先生談起電腦上的這部孕育有年的書稿,講述了它的價值。王炘聽了之後非常高興,他立即約我以其為基礎,為作家出版社編纂一部《新金文編》以饗學界,我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接著,我和王炘先生討論了將要貢獻給學界的這部書的特色。認為其特色就應該是個“新”。
爲了能實現這一特色,不辜負出版社的熱望,我確定了以下目標和原則作為編纂指導:
一、要編出一部所收字形絕對客觀的字編。為此,字形一律運用計算機剪貼拓片(無拓片者剪貼流傳下來的摹本),不作對筆劃可能發生影響的描摹處理,不清者照錄,盡可能地附摹本以供使用者參考,摒棄由編纂者摹寫的舊辦法。
二、要編出一部方便科研的字編。為此,字形一律按時代排列,每個字形均標注器名、時代、著錄,讓使用者所需基本信息齊備。
三、要編出一部新出材料囊括無遺、異體資料極為豐富的字編。為此,字形選擇既要充分照顧從前的具有典型意義的材料,又要特別注意收錄近年來新發現的有價值的字形材料。新發現的材料收錄下限要盡可能地下延。
四、要編出一部釋字與時代研究水平相應的字編。為此,要廣泛搜求1985年后考釋成果,凡可從者一律遵從,絕不囿於門戶。
於是就把“家珍”抖鋪開來,照上述原則重新組合,刪繁去重,刊蕪存菁,查缺補漏。
這一年,我來到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中與應用中心,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人氣和諧,科研時間充足,我在這裡主持教育部重大課題“近十年來出土古文字集釋電子資源庫”和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古文字詁林》補編”,而《新金文編》要將1985年以後二十馀年間新出的金文形體加以整理收釋,和兩個課題相合,遂納入課題,作為中期成果加以運作,到2010年夏,編纂告竣。
雖然,亦絕不敢沾沾自喜,更不敢貪天之功以為己力,準依字書的性質及編纂成例,編纂中曾廣泛參考汲取前賢時彥的研究成果,所以我在這裏謹向前賢時彥致以崇高敬意。
最後,我還要特別感謝責任編輯王炘先生以及翟婧婧女士。他们為本書出版,策劃方方面面,沒有他们的督責和孜孜奉獻,這部書的問世將不可能,因此在小序結尾,我要向王炘先生、翟婧婧女士表達我的永恆謝意。
董蓮池
2010年夏識於滬上
卷首說明
一、本書是專門收錄商周(至戰國末)期間鑄刻在青銅器上的古漢字的字編,青銅器上的古漢字,學者習慣上稱為金文,本書因之。
二、本書為方便尋檢,遵依《說文》部次,始一終亥。
三、本書收錄之金文字形,一律從拓片上剪切,並標注拓片來源,不清者附以摹本以供參考。如無拓片僅有摹本傳世者則剪切摹本,亦標注摹本來源。拓片或摹本之選擇,著眼清晰,不專主一書。
四、本書每字頭下所收金文形體,均於其下標注所出器。除極個別者外,均按時代先後排列,順序為:商、商或西周早期、西周早期、西周早期或中期、西周中期、西周中期或晚期、西周晚期、西周、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春秋早期、春秋早期或春秋中期、春秋中期、春秋中期或晚期、春秋晚期、春秋、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戰國早期、戰國早期或中期、戰國中期、戰國中期或晚期、戰國晚期、戰國。斷代主要依據著錄書上的說法。某些則參照近年來專家的新成果,限於體例,未能標注,敬請諒解。
五、本書金文字形下所標注之拓片來源,取于《殷周金文集成》、《殷周金文集成釋文》者,只標注該書冊數和拓片序號,如“08.4144”,表示取于《殷周金文集成》第八冊第四一四四號;取于《近出金文集錄》者,標注該書簡稱和拓片序號,如“近出353”表示取於《近出金文集錄》第三五三號;取于《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者,標注該書簡稱和頁數,如“新收644頁”表示取於《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第六四四頁,取于《商周青銅器銘文選》者,標注該書簡稱、冊數和拓片序號,如“銘文選二680”表示取于《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二冊第六八〇號,餘可類推。取自刊物者,一般標注全稱,亦有個別標注簡稱者,詳《拓片引用書目》。刊物年份的標注,只標注後兩位元數字,如“文物84.1”表示取於《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一期。“文物07.8”,表示取於《文物》二〇〇七年第八期。
六、本書收錄的金文字形,刊佈的時間下限截至2010年。
七、本書卷末附有部首索引、拼音索引,以供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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