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丹尼尔・埃弗里特(Daniel L. Everett)

内容简介

1977年,丹尼尔·埃弗里特携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孩子来到亚马孙丛林中皮拉罕人的部落,他想要传教,改变皮拉罕人的宗教信仰。但他发现皮拉罕语违背了所有现存的语言理论,并反映出一种远离当代认识的生活方式。例如皮拉罕人没有记数系统,没有统一的颜色的称谓,没有战争和个人财产的概念,没有过去与未来,完全活在当下。埃弗里特开始痴迷于他们的语言、文化,并沉溺于他们的生活方式,久而久之,他最终失去了传教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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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科瑞贼
    我真是太喜欢这样的故事:年轻的传教士饱含激情带着一腔热血来到神秘远离文明的丛林部落传教,可是越研究这些原始的野蛮人越发现他们背驰着理论与常识,最终传教士开始反思生命与世界,放弃原先的信仰留在了这里。上面是我以为的故事,可是这本书却更让我诧异:它本该写得篇幅应该更长,大量的篇幅细说皮拉罕人的文化和语言,作者对传统语言学的质疑与找到事实的论证。但是在我最关注的地方,似乎作者泄了口气,变得沮丧和不想多说。他仅仅说自己放弃了信仰,与还在信仰基督的妻子产生了矛盾,家庭破碎。自身喜好产生的抱怨似乎又是不公平的,作者给世界展示了一种文化的新视角,让我们深思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08-05
  • 闻夕felicity
    向一个即将消失的族群学习他们的语言的生活态度,让作者从携家带口进入雨林深处传教的传教士,转变为到信仰人类学的语言学家。信仰为何?生命为何?语言为何?人类为何?这本书既能满足好奇心,又是很扎实的人类学民族志和语言学研究手记。很有些科学版《毒木圣经》的味道。让对Bentley又多了一些好感。04-25
  • 慕月
    第一章写初来乍到时的生活,困难重重也妙趣横生。第二章写他对皮拉罕语言的研究(老实说,实在不感兴趣,只大概看了看),最精彩的是第三部分他的总结,尽管放弃信仰让他婚姻破裂,但也带给他诸多反思,“拜欧拉大学的神学教授曾说:先得让他们陷入迷茫,然后才能让他们得救……但他们快乐自足,因为活在当下,每天都会从生活中发现更多意义,因此很快就会轻松消除担心、恐惧、绝望等诸多困扰西方社会的因素……也许,存在这些担忧的文化才更加原始……我们不过是进化而来的灵长类动物而已,不要荒谬地认为宇宙是一片专为我们预留的净土。终其一生,我们都不过是摸象的盲人。”11-12
  • whig
    好像只有Everett这种由传教士转变而来的人类学家,才有机会对一个丛林部落做如此深入持久的观察,一般博士项目也就几年而已。10-18
  • JUNWK1334
    最有意义也最重要的应该是这本书的第二部分,阐述皮拉罕人的语言学特征(并猛烈抨击乔姆斯基),第一部分讲述皮拉罕人的生活,但这部分其实是为第二部分的语言学特征服务的(作者认为文化影响语言),因此从人类学的角度看非常的鸡零狗碎,但我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三部分结语,哇一个传教士,在亚马逊和土著生活了二十年之后被洗脑成了无神论者(还因此家庭破裂),我他妈看得好开心!(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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