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埃里克·纳尔逊(Eric Nelson)哈佛大学政府学院罗伯特·M.贝伦讲席教授。研究领域集中于欧美现代早期政治思想史及其在当代政治理论中的应用,代表作有《希伯来共和国:欧洲政治思想的转变及其犹太根源》(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2010);《共和思想中的希腊传统》(The Greek Tradition in Republican Thought, 2004)。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美国革命是对英王暴政的反抗。而在这部发覆之作中,埃里克·纳尔逊却指出,“美国国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事实上将自己视为英国议会而非王权的反叛者,驱动他们的是这样一种观念——英国议会僭用了国王独有的专权。在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时,正是上述这些“王权派”投身于论战中,主张将极大的专权赋予行政首脑。而他们所取得的战果是,美国宪法赋予其总统的权力要比此前一百年间任何一个英国国王所能行使的权力还要大。


埃里克·纳尔逊(Eric Nelson)哈佛大学政府学院罗伯特·M.贝伦讲席教授。研究领域集中于欧美现代早期政治思想史及其在当代政治理论中的应用,代表作有《希伯来共和国:欧洲政治思想的转变及其犹太根源》(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2010);《共和思想中的希腊传统》(The Greek Tradition in Republican Though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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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轩辕十四
    “以君主制为实质,以共和制为形式”,书中的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美国的宪政体制,通过本书,结合《联邦党人文集》和《缔造共和》,第一次系统地对美国的政治模式有了具体地了解,本书也对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思想进行了溯源,作为现代政权模式的滥觞,美国建国一代的视野和前瞻性确实令人敬佩,也给后来的共和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参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虚心向先驱者、先进者学习,始终是个人和国家前进的航标。12-18
  • PooomBooom
    内容扎实,译笔甚佳。05-22
  • MikeCat
    美国革命前后,在美国似乎并不存在一个“王权派”,而有一些持“王权主义”观念的人,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人;与之相反,英国有“王权派”而无“王权主义”者,这一点如果不清楚,是很难清晰理解这本书的概念的。因此,这个标题就非常值得商榷了,是“王权主义革命”而非“王权派的革命”。另外,在1787年前后,并不存在“联邦党”(华盛顿卸任后出现党派和党争,才有了联邦党),而制宪时期支持联邦宪法的应该是“联邦主义者”,反对者则应该是“反联邦主义者”,“(反)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主义者”不能混用,译者在书中同时采用这两者似乎不妥。作者在第五章说,“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不能对应“王权主义者”和“辉格派”,那么“托利党”和“王权派”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03-25
  • Lowlibrarian
    对于Nelson个人的研究脉络而言,这本书虽说还是以剑桥学派风格写成,但在问题意识上是承上启下的;对潘恩的共和主义解读很有意思。02-01
  • 叫我妖而不孽
    美国独立战争的法理学梳理。读了这一本,本系列的第一本的困惑倒是解除了。甚至我以为那一本最好的是这个书系的序言,剩下观点其实这一本就可以兼备了。殖民地人民不是为了无代表不纳税而起来抗争的,而是认为殖民地不是英国本土,而是通过国王而和英国本土构成的共主邦联。因此英国议会没有资格代表自己(当然通过否认英国议会实质代表的主张)。殖民地需要构建一个强力王权来平衡议会的多数人暴政,并在选举之外通过庇护给予合法性,只要庇护出自人民意愿,人民就不属于奴役,由此摆脱辉格派只承认因为最好地模拟了人民的议会。潘恩的《常识》煽动人民拒绝国王的名号但默认事实。但我在想,这套叙事有无可能掩盖了建国元老们知道殖民地议会若被英国议会吸收,将在表决上因人口劣势而占下风,因此通过对王权的肯定而乔治三世不接受以实现和议会的决裂?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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