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作者在《伦理学体系》中倡导一种自我实现的伦理观,其思想源流仍属康德主义伦理学,然而在许多问题上已转向目的论观点,并对康德伦理学提出了许多批评,这使《伦理学体系》在许多方面具有调和传统伦理学史义务论与目的论的矛盾的倾向。《伦理学体系》是在德国哲学和古典文化的氛围下使伦理学体系化的一个尝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亦不乏许多独到深刻的见解。同时,因其成于新旧世纪之交,其中也深刻反映着传统伦理学与新的伦理思想的抗争。
弗里德里希·包尔生(1846—1908),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和教育家,一生主要在柏林大学从事教学和著述活动。他的著述丰富,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伦理学体系》是他一本系统的伦理学著作,《伦理学体系》于1889年在柏林初版,以后多次修订再版。他的另一本哲学著作《哲学导论》影响甚大,从1892年初版到1929年,几十年间已出版至第42版。1892年,列宁在其《哲学笔记》中对《伦理学体系》有专章的摘录和评论。其他重要著作还有《教育学》《教育史》《哲学史》《康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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