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结构语义学的倡导者--A·J·格雷马斯格雷马斯在法国叙述符号学方面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的主要成就在叙事体的语义方面。他试图按照公认的语言范例来描述叙述的结构,这种范例一方面来自索绪尔关于“语言”和“言语”的理论,另一方面也来自于索绪尔和雅各布森的二元对立的基本指示作用的概念。其最重要的两部著作是:《结构语义学》(1966年)和《论意义》(1970年)等。
格雷马斯的成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发展和完善了普罗普的“功能”说,并冲破了民间故事的范围,就小说人物及叙述句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更具普遍意义的理论阐述。
二.格雷马斯从语言学理论出发,对符号学的研究对象加以更明确的定义,文学作品作为研究对象是用一种特定的自然语言讲述出来的故事,因此是一个意义的整体。也就是说,叙述文是由一个能指和一个所指组成的整体。他认为叙述符号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叙述内容(即所指)的结构。而叙述内容又分为两个部分:语义和语法。语法构成叙述内容的组合,语义则给组合中的各单位以特定的含义。另外,格雷马斯还强调层次在结构分析中的重要性。
三.格雷马斯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成果是“行动素模式”。他把人物按其表现分为六个功能,即相辅相承的三组成分:主体/客体、送信者/受信者、助手/敌手。这一模式有助于对小说人物以及叙述结构进行分类。
四.格雷马斯发明了关于深层概念模式的“符号方阵”:四个方位分别代表结构发展的四个不同阶段,它们之间的主义关系可按照形式逻辑的对立、矛盾、包涵等关系来解释。
格雷马斯的理论可以看作是对普罗普最初构想的一种发展和改进,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情节结构模式的建立揭示出叙事体深层结构所显示的意义。与普罗普不同的是他把故事视为类似句子的语义结构,注重的是功能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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