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滋贺秀三 男,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日本学士院院士。 王亚新 男,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专业领域为纠纷解决、民事诉讼及司法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内容简介

《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是编选、翻译日本学者关于明清时期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的部分研究成果,并作出相应解说评论,是一次掀开历史的经典性尝试,对于那些对于历史有兴趣的读者有较大的帮助。

滋贺秀三

男,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日本学士院院士。 王亚新 男,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教授。专业领域为纠纷解决、民事诉讼及司法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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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Holder Joe
    真心是常读常新的好书。在接触过一些具体的审判材料之后,如果一定要美日之间二选一的话,俺越来越倾向于本书对清代民事审判特征的表述。依旧觉得寺田浩明的文章冗长……01-21
  • 黄金左脚撑小兵
    无比沉重的砖著,虽然看得烦累,但是几位日本学者分析非常细密,很有启发性。相比之下,我们会觉得结尾谈这本书方法论的梁治平行文笔触偏轻了。几位日本学者基本上是把中国作为与西方不同的文化类型来比较的,希望寻求中国法文化一般的、不变的要旨,这与黄宗智关注清至民国法律如何转型变迁,出发点完全不同,以致两方之争自说自话。翻译:威廉·劳应作“罗威廉”03-12
  • Jargvci
    滋贺秀三以勾勒“理想类型”的方式研究中国传统法,指出中国法不存在权利概念,地方官不依法审判,而是依照“情理法”进行教谕式调停。寺田浩明在乃师的基础上,试图打破民间与官方的界限,指出中国的诉讼是一种“伸冤式”诉讼,乞求大公无私的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地方官不理词讼,源于皇权的授权大小。岸本氏从经济的角度探讨了契约与市民社会的问题;夫马氏研究就被官方表达排斥的讼师。每篇都是经典之作。滋贺的情理说与黄宗智的依法审判说伯仲之间,都无法真正驳倒对方;寺田虽然攻击的是黄氏的一个次级论点,但提出的“伸冤式”诉讼颇有说服力。总的来看,日本法制史研究并非量小,尤其的寺田教授魄力不小,其研究也非专研小考,法理学色彩也颇强。就是行文太绕。11-28
  • ECALPAL
    滋贺秀三说的情理法作为论述内容来看 总结得很好 虽然我是根据黄宗智先生的提出的两人之间的争论找到这本书看的的对应论点 可我感觉两人掐的点背后所联系的机制不一样 一个说的是集权下的简约治理 一个是知州判案逻辑 不过我个人觉得黄先生的分析逻辑比较有说服力 …多找相关争论补充着看或许能更清晰03-09
  • 黄丝蚁
    很经典的论文集,读过第一遍,估计以后还得读几遍~~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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