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江苏金坛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获哈佛大学S.J.D法学博士学位。继以研究员身份赴德国柏林大学深造。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1928--1952年,任教于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阳、西北联大法商学院(兼院长)、复旦、东吴法学院(院长),所教学科达十余种。曾任推事、律师、宪法起草委员会和资源委员会专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协助罗斯科·庞德筹划中国法制之重建。1949年任代理最高检察长期间,释放万余名政治犯。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理事、国际统一刑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比较法学会理事、国际行政法学会理事。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我国共两位)。至1949年止,其著述约300万言,译作有《联合国宪章》中文本等。

内容简介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内容简介:杨兆龙先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东吴法学”的代表性人物,在民国时期便已确立起广泛的国际声誉,曾被海牙国际法学院评为全世界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一生著述甚多,但后半生因政治原因,命途多舛,学术成果也多数散落失轶,不行于世。后经杨兆龙先生之女儿杨黎明、女婿陆锦碧多方收集整理,得回百万余言。考虑文稿内容较为庞杂,编者从中精心采选那些能够超越时空,于今仍有很大学术阅读与参考价值的作品,汇为此集,以飨有心之读者诸君,亦表对那一代学人的敬意与怀念。


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江苏金坛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获哈佛大学S.J.D法学博士学位。继以研究员身份赴德国柏林大学深造。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1928--1952年,任教于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阳、西北联大法商学院(兼院长)、复旦、东吴法学院(院长),所教学科达十余种。曾任推事、律师、宪法起草委员会和资源委员会专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协助罗斯科·庞德筹划中国法制之重建。1949年任代理最高检察长期间,释放万余名政治犯。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理事、国际统一刑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比较法学会理事、国际行政法学会理事。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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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jb
    这样的书可能只适合我这样刚入门的人读了,写得很简单明了,调理也很清晰,只是时间有点久远了11-24
  • 橋杏
    读完了第一篇如题的论文,完成了购买此书的最初目的。后几篇被收录的论文年代比较久远(民国至建国前……),像我这种小白若深入阅读容易造成认知偏差,于是先按下不读。07-31
  • hector
    观点多有新意,论证大有底气。08-31
  • 不识不知不牢骚
    参考民国推事、检察官任用,略看,还可以。02-16
  • .晣 `
    为什么是09年才出版?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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