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弗雷德里克·波洛克,英国著名现代法学家。1871年取得律师资格,1883年至1903年在牛津大学任科普斯法理学讲座教授。1890年曾负责起草《合伙法》。1895年至1937年任《法律判例汇编》的主编,也是《法律评论季刊》的创始人之一,并从1884年至1919年担任该刊编辑。1911年任枢密院官员,1921年担任王室法律顾问、海事法院法官和皇家政府档案委员会主席。

内容简介

弗雷德里克·波洛克(1845—1937),英国法学转型期最具代表性的法学家。《普通法的精神》是波洛克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记录集,演讲发表于1911年,结集出版于1912年。和梅特兰、梅因等同时代的英国法学家一样,面对纵贯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规模司法改革,波洛克试图通过对普通法历史轨迹的研究,实现英国传统法制精神与现代立法体系的衔接,为英国新时代的法学找到一条稳妥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弗雷德里克·波洛克,英国著名现代法学家。1871年取得律师资格,1883年至1903年在牛津大学任科普斯法理学讲座教授。1890年曾负责起草《合伙法》。1895年至1937年任《法律判例汇编》的主编,也是《法律评论季刊》的创始人之一,并从1884年至1919年担任该刊编辑。1911年任枢密院官员,1921年担任王室法律顾问、海事法院法官和皇家政府档案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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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蕴塔
    带着大陆法的思维看前半段云山雾罩,好在例子多,看到后面大概能代入英美法体系了,唯一的缺点是唠叨,英美法与罗马法的爱恨情仇(?)日不落帝国的法律体系铺陈,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角力,挺有趣的08-06
  • 我有一个小咪
    很有趣的一本小书 读了巨人一章 讨论法律的非理性起源02-13
  • 读史拼命三郎
    用了比较文学性的语言来讲述普通法的历史演变,但对法学修养不够的我来说,读起来还是挺难理解的。12-03
  • ||Outsider〝
    艰深抽象,适合加重对大陆法的信念03-25
  • Justin
    永远地追寻普通法女神。保守主义、传统、秩序、自由。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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