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尼尔斯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男孩子,由于没有对小狐仙兑现诺言而被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变成“拇指”后的尼尔斯从此能听懂禽兽的语言。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飞过,尼尔斯家的一只鹅受到诱惑也想跟着飞走,尼尔斯抱住了鹅脖子,但他不仅没有拖住鹅,反而被鹅带上了空中。群雁的头领对尼尔斯的傲慢很反感,不愿意带着他飞行。但尼尔斯从狐狸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领头雁大受感动,决定带着他横穿瑞典,飞往它们要去的地方。在瑞典上空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上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还看到了一座海底城堡;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亲身经历了许多危险。在与雁群生活了多日以后,尼尔斯与大雁建立了深厚的情感,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决定回到家中。此时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勤劳善良,可以使父母感到自豪的好孩子。
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最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09)的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生于瑞典韦姆兰省的一个小庄园,三岁半时因臀部受伤,致使双腿萎缩。她从小就爱听祖母讲古老的庄园故事,这对她后来的写作起了很大作用。
拉格洛芙经过超常的努力于24岁时考瑞典皇家女子师范学院,毕业后在一所女子学校担任历史、地理教师,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写作。出版了几部小说后,拉格洛芙辞去了教师职业,专心从事文学创作。她一直希望写一部适合孩子们阅读的作品,让他们通过有趣的故事了解祖国的历史和地理。这一愿望终于实现,她创作的《骑鹅旅行记》于1906——1907年作为瑞典小学生的教科书出版,她也因此获得了各种殊荣,其中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和瑞典文学院院士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