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a disgrace that I even believe in “being toward death” more than ever 11-01
哭之笑之
布鲁姆认为,希伯莱与希腊代表两种爱欲,前者信仰上帝的启示,服从上帝的律法,后者是哲人理性启蒙,自己为自己立法。《圣经》中的男女看重家庭与亲人,而希腊人则更看重城邦与朋友。后人总是生活在这两种看法之间,两者的冲突导致历史上的一些重大危机。上帝的法谴责不顾家庭,以政治和思想自由为目标的希腊人则质疑家庭乃至法律。我认为,布鲁姆引入两希之争是不合理的,因为《会饮》中显然还没有希伯莱《圣经》的影响,更合适的应是礼法与自然之争,或者诗与哲学之争。当然也不够合适,最契合文本的应该是阿里斯托芬代表的“属己之爱(love of our own)”和苏格拉底代表的“善好之爱(love of good)”。前者是平等的爱,后者是不平等的爱。布鲁姆肯定知道,那为何要这么说?谁是希腊中的希伯莱,谁是希腊中的希腊?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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