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费小恋。
    精神病抗争的科普书 重复段落太多 不过把这本的理论与24个比利结合起来研究也是很有意义的09-03
  • 大发是大发
    个人觉得在解读精神病层面犯罪上还是比较透彻的,是否精神异常和舆论永远都是悖论03-06
  • Icarus
    段落重复太严重。本身只是一篇论文的篇幅被扩充成一本著作。不太建议购买吧。08-18
  • momo
    之前一直想读这么一本关于精神病患者判罪的书。初中的时候遭遇猥亵的时候不满14岁+对面是精神病患者,一直以为法律就是如此这般冷漠。现在能理解,较为理智了 但又觉得不该这么理智 唉12-16
  • 无明
    即使他有病,他也不应被豁免。05-14
  • z.
    建议作者写完自己读一遍,事例、引言和论述重复率太高了,不同的章节里甚至会出现一段相同的语句。不过本身内容很棒,要是范围不仅限于英美就更好了!10-22
  • 流羽
    虽然有很多重复引用的地方,但是涨知识了,法律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思考的领域!还有,因精神病无罪,比有罪要可怕多了……这是最让我意外的地方。03-05
  • Olivia
    毕竟精神异常抗辩更多是法律领域的问题,作者作为精神医学专家,在刑事抗辩领域显然仍属非专业人员,介绍与论述都有些混乱和粗浅。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读起来很是痛苦。但并不妨碍被作者在行文中透露出的人文关怀以及作为精神鉴定人员的职业精神所打动。另外最有价值的应该是参考文献了吧,作者很诚恳地附上许多引文原文的做法值得称赞。适合对此专题有兴趣的进行进一步阅读。是本值得一读的小书,可惜这个版本语句不通校对也不很精准,很影响阅读体验。05-15
  • OOI
    读起来十分轻松,与想读到的不同,算是梳理了下小历史,关于此有很多要说,而且我本人反对死刑,这本书很轻巧的,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不会判重刑,那些想要去靠精神病脱罪的都要看看这本书11-08
  • DengLuang
    对外国人名和地名前后翻译好多不一致01-18
  • 三哭
    我觉得我可能是不太喜欢个案剖析的类型,因为我认为精神类疾病于刑法中的探讨是一个伴随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的课题,所以大量案例的类型化处理才应该是该课题的解决办法。07-06
  • 七的一千零一夜
    一本平实的英美精神异常抗辩式,可作为普知了解,但谈不上文笔也没有过多作者的观点和逻辑输出(后者不知是否有意为之),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翻一遍。04-01
  • QTE
    叙述和分析的时间性不强,也没有明确的主题主线,给人感觉琐碎而且不连贯。参考文献很仔细,完全可以顺着列出的参考文献将问题深入。06-26
  • philokimia
    比较详尽的精神异常抗辩法律史,但重点是介绍观念的演进,并没有太多展开法理分析。另外作者似乎对福柯从知识权力理论对精神病学的批评颇有不满02-06
  • 丛林小茂茂
    精神异常抗辩的提出,是精神医学站在精神疾病患者的立场,对国家机器与法律制度发动的一场斯文抗争。10-08
  • 文山
    原来是本法律类的书啊09-18
  • quatremer
    出于对精神异常抗辩这一话题的兴趣,买了这本书。书的内容、历史事件、解释点还是足够的,也是很有趣的。但感觉作者在撰书时并没有想好书的架构,因此出现了很多反复提及的段落,导致读感欠佳。当然,我们可以说这种回旋往复是章节深入之前的回顾,但对于需要成书、出书的作品,这样的设计还是让人略微失望。语言上强浓的翻译腔在许多地方造成歧义,难感司法解释的严谨状态。不过,对于书中主题的探讨自身就已经有了先天厚重的补白意义了,是值得肯定与期待的。05-03
  • 劈头士》睁木
    已购。关于对精神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原则在英美法系中沿革,法制史的一个侧面。各章节有重复的部分,校对也有问题,前后译名出现不同,但总体上资料性不错~马克诺顿法则:在每个案子中,我们都应先告知陪审团成员,每个人基本上都先假定是精神正常的,并且具有足够程度之理智为其犯罪行为负责,除非与此假定相反的状况能够获得令陪审团满意的证明,而将此假定推翻。被告唯有能清楚地证明其在犯行当时,系因心智疾病导致理性缺损,以至于无法知晓其行为之本性与特质;或者,其纵使知晓行为之本性与特质,亦不知晓此行为系属错误。之后还有产物准则,不可抗拒之冲动法则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