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ziruofeier
    马尔克斯总是要把任何爱任何荒唐任何感觉都写到极致,放佛秋千已经荡得老高,你还是想再飞得高一些08-22
  • 船长
    读完竟有一种略恶心的感觉。 08-16
  • 欢乐分裂
    第一章高晓松翻译,难怪读时就感觉画风略怪~男主仿佛从《霍乱》里穿越而来,老马特别中意历经风月仍永葆心灵纯真的传奇,自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放荡就是纯洁,纵情就是等待,迷乱就是坚贞;此次剑走偏锋,选取题材颇大胆骇俗,虽睡美人与洛丽塔在前,但主旨大异其趣。04-08
  • 烟斗客甲
    马尔克斯77岁出版了这本最后的小说,88岁谢世,没有活到小说主人公90岁发生爱情的年龄。90岁历经沧桑的男人突发奇想,要在生日那天找个处女陪伴,他找到20多年没有联系的老鸨,这个老鸨促成了整个故事,给他找了个钉纽扣的15岁少女,第一夜在睡眠中安然度过,一个度过无数春风一个未谙人事,各怀心事各自心慌。男人的一生在裙裾里度过,在孤单中挣扎,强悍的母亲总在看着他一般,少年心怀的少女气息再也没有寻到,新婚之夜他窝在妓院成功逃婚几十年后他一眼就认出华贵的夫人就是那个新娘,后庭花开几十年的女佣告诉他自己依然是处女。90岁的男人看到生命断崖处清晰的边界,他在美少女的汗渍的身体上梦回少年,一生的爱情在这里仿佛来临,不及思索已无法自己。女孩说你为什么那么早就出生了,一曲男人虎老雄心的自慰旋律。译笔足够精彩。05-05
  • $5 Pearls
    他的书基本都是三星的水平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追捧04-01
  • 雾港
    临走前捞一笔的圈钱之作。老马的处女作敢写成这样,估计就出不了道了,也不会有《百孤》《霍乱》什么事儿了。04-06
  • 糖罐子
    又一个翻译被狂骂的。。。不过我好喜欢这本,厄普代克说这是写给行将消失的光的情书,真是温柔而精准的比喻,不讨论三观的话,它给了我比《霍乱时期的爱情》还强烈的无所谓什么黄金期即使老了也还可以相爱的那种奇妙感觉~03-26
  • 阿朽
    一般。也可以理解高晓松为什么喜欢这本书~04-05
  • 鸡鸣狗盗谢孟尝
    我们已经孤独了一百年,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平心而论,更喜欢冗长而细水长流的马尔克斯...毕竟拉美人民个个粗犷,开出细腻之花的只有这个老头03-04
  • 杜鹏
    对于艺术家来讲 妓院有时是庙宇07-06
  • 晓林子悦
    溜了一圈书评区,感觉比看原著有意思多了。。。原谅我,我真觉得这故事没啥太大意思,不过是一个萎掉了的老头儿的YY神作。幸亏笔力雄健,而且薄,于是看完了。04-16
  • 颗颗香干
    性是一个人在不能得到爱时给自己的安慰。05-03
  • 尼奥NiorYee
    记一次文艺且思绪万千的嫖娼04-20
  • as|sa
    书名应该叫(苦屌回忆录)更贴切05-02
  • 啊Kun
    生命不是赫拉克利特所言的千变万化,永不停息的河流,而是把烤肉架上的肉翻过来,而后再把另一边烤上九十年的独有机会。03-19
  • 影随茵动
    当年高晓松之所以译此书,怕是因为太有共鸣。这是一本写给有才华的老男人的书。其实题材并不新鲜,也一直在我们身边上演(最极端的算是近来沸沸扬扬的爷孙恋)。但是马尔克斯的厉害就在于总能潜到深处,像本书完全写出了许多才华横溢的老男人那种千帆过尽后精神上的孤独和心灵上渴望回归于纯粹的状态。03-05
  • 成知默
    2015年第40本:这部小说给我一种无关道德的不洁之感。这种不洁,来自于一种老年的天然衰朽与自怨自怜,更来自于在往昔的断壁残垣间苟延残喘的老人,却妄想借年轻人的生气来温暖自己的老朽,并以所谓没有欲望相催的爱情名之。这种自我催眠或曰自我慰藉或许只是道出了人生的一个真相,我们都需要一个幻想来抵抗死亡的不可预测,无关男女。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