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通灵顽石
    和阿莫多瓦的电影一样鲜亮、自然、动人。08-09
  • 凝睇
    既然有新版了,就先来打个五星!我好爱这本,比《百年孤独》还要爱!04-28
  • 何书桓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03-12
  • 昕玥
    小时候被父母丢给外公外婆,变成留守儿童。少年回到父母身边,弟弟妹妹一箩筐,穷困潦倒,鸡飞狗跳。青年时期稍微有了点人生理想,又被父母道德绑架,要为家庭成为有名有利的人,能够光耀门楣和发家致富。后来弃学从文,挣到钱又用来帮父母养家,自己一贫如洗。凡此种种,换了世间哪个人,在经历的过程中不会痛苦万分啊?但是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一切变得风轻云淡,仿佛他是飘过去似的。除此之外,他写求学的经历也“轻松”得让人迷惑,去到哪都有贵人,逢考必过,逢难必解;写别人的伤痛时,像是没有情感流露的局外人。然而一切都在他的客观记录中,不需要人另外说,便能感到他的天才禀赋和人格魅力。活着为了讲述,这个书名真的起得太好了。因为有了讲述的使命和乐趣,活着有了劲头和意义。讲述让人看到自己,也让自己看到自己。10-31
  • rache
    感谢达达的赠书,正正好一周读毕,填充了两手一摊,正坐发呆的时间。赞美译者对于中文语言的驾驭,非常优雅。我最喜欢的是儿童及少年时马尔克斯的回忆篇幅,对于人与事的描写跃然纸上,可惜篇幅不长。求学时期和撰稿时期的篇幅庞大又显支离,感觉平均一页纸多出来五个新人名。人多了,要讲的事又混杂且跳跃,每个人名再次出现的时候永远也记不得之前讲了这人啥事,佶屈聱牙如是,不得不说读来令人头疼。11-03
  • 匠与高千
    前些年陆续看了《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今天读完自传(看起来没有写完的样子,但结束在“收到了回信”竟然别有一番风味),才知道现实原来更魔幻。前两章简直神作;五六两章人名太多太杂有点难读。01-11
  • 枝枝流心糖
    得以窥见马尔克斯对故事的掌控力,对于自己过去的生活就像一个又一个高潮迭起的戏剧,或一波又一波海浪,抓着人不停地想探索下去。虽然有过多的名字,但记不住这些人完全不影响我阅读这本书,就和他的其他书一样,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又对其他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我觉得我差不多可以开始看百年孤独了。11-30
  • 番茄
    真诚的讲述,精彩的一生。10-25
  • 麇少
    嗜书如命…贫穷潦倒却没有停止写作。對作者的認識不多,僅停留在他是寫《百年孤獨》的作者。10-25
  • 祥祥
    作者通过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回忆了自己的童年、青春,对自己影响很大的一次归乡之旅,还着重描述了自己其他作品的一些创作背景以及取材来源。人名很多,但是感觉记不住也不影响对于情节的理解。最让我吃惊的是,马尔克斯竟然也是新闻行业的从业者,这一点或许给了我一点未来的亮光。09-29
  • 松枝透
    3.5“堂加夫列尔,我不明白,为什么您从不告诉我你是谁?”“我没法告诉你,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写到27岁,几乎是马尔克斯的青年时光,前途迷茫,辗转多地,穷得叮当响,但总能巧妙化解困难,广结好友,在一个个咖啡馆和报社聊文学理想艺术,直到东方既白。他的生活和他的小说一样魔幻,自由有趣浪漫。可是太恣意了(当然这是作家的自由),偏偏他还是个交际花,好多人名,占大段篇幅,感觉重要的人生下半场(百年孤独的诞生)还没展开,书就没有了。09-26
  • 海布里之王
    只有经历过魔幻的人生才能写出魔幻现实的文字可惜只写到28岁飞往巴黎译者的成语功底深厚 翻译得恰到好处09-21
  • Gnasche
    原来马尔克斯的生活本来就这么魔幻09-16
  • NIGHTSURROUND
    “我们在聊诗,同一星球别处的人在做爱。”诗歌、浪漫的爱情都一样令人动容。09-17
  • Liang
    译者的成语功力实在太强大了!05-17
  • Lucy & me
    果然,传记一定要趁记忆还靠得住的时候,尽早动笔。12-01
  • malingcat
    真诚的自传,与《百年独孤》相比,是另外一种好看。当然也是《百年孤独》《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名作的密码本。前一百页写陪母亲去卖房子的那场旅行,是教科书级别的。读过本书才能理解魔幻现实主义的“现实”,从来如此不用夸张。马尔克斯在贫穷、动荡、逼仄中一路坚韧地成长,天才加上勤奋,太不容易。可惜只写到28岁,与妻子相濡以沫的部分还没来得及展开。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