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壬冬
    哈贝马斯那些玩意...共识商谈论程序正义啥的大概只能说服傻白甜。再有这里道德的含义已经变成解释性和整全性了,法律原则的模糊使承认规则不能脱离道德争议(法外之法)。说德沃金的新自然法实质是更精致的实证主义不是没有道理的。07-01
  • 种芭蕉的人
    2022.8重印补货了05-29
  • 蘅芜君
    菜菜的,我说我自己。10-03
  • 肥肥猫猫
    既承认历史的诸种束缚,又与它们展开斗争。解释学的视角,现实主义的方法论。整全性是法律最高要求。07-23
  • 哈哈哈,哼
    第一遍,没感觉很厉害06-24
  • Eleven.
    希望我能像德沃金一样简洁有力地骂人。11-28
  • 钮祜禄鼠
    本以为是翻译的问题。看了下友邻的评论应该还是有些部分自己读的不太懂。下次结合原版再刷几次。11-18
  • 豆友182643360
    一直在与这本书斗争。证明理论争议作为我们法律实践的一部分就可以摧毁许多对于法教义学的误解,实践诠释学作为解决争议的工具,其背后的根据是把法律置于更大的道德价值实践的一部分(当然是一个独特的价值部门),教义学方法的奠基呀,一定要拿下05-14
  • agilityclaw
    重读。感慨是应该再去看看《刺猬的正义》。12-04
  • 心齋
    2017-06-11;2020-02-1906-11
  • 路过…
    精心处理法学中最基础也最艰深的问题。12-17
  • 新新民子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帝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如同哈特的批判一样,这本书的局限之处就在于其是解释英美法系的著作。不过当中的论述非常有启发意义。还需要多读。08-25
  • 流年
    给我看抑郁了…看到整全性就想吐 我知道你的论证逻辑很严密 但有必要写那么大一本书吗…而且这本的翻译没有很多人说的那么好 校对也有问题 让我怀疑自己的读人话能力…02-16
  • 苍耳
    我想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10-01
  • 窝头
    德沃金猛烈抨击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法律并非仅仅如哈特所言的那样由规则构成,还有非规则的(政治的或道德的)信念与标准共同构成一个最为合理的法律理论。因此在德沃金看来,不存在法外之法,法律中不存在空白,实证主义者所谓的“强自由裁量权”也就无从谈起了。03-28
  • 新月
    原作自然是五星,译文的水平也很不错。另外,千万别只读前三章,后面同样精彩。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