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铁柱小姐
    所以说”宁为太平狗,不做乱世人“当年如何体面的乡绅县长,被土改吓得逃到了台湾,岂料刚去台湾刚过上了平凡日子又被揪出陈年往事,做了政治犯关在了火烧岛几十余年。遇到大赦也遇到了两岸可以访亲。离乡苦,归乡更愁。感觉那一代人有太多故事了,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都可以写成书。01-20
  • 棠溪
    说什么党与国到头来是家与乡,开头是洞庭一潭秋水,末尾是旷野一缕野风,千百年离离散散聚聚合合归去来兮归去来兮!蒋晓云的文字早年清隽后来辛辣。此书文短情长值得一看。(怎么这么像广告……?囧)02-14
  • 阿巴厮
    怎么说呢?光有故事,人物却不足,九十年代的大陆人是不是太过头了,那么精于算计吗?台湾人又太知书达理,总觉得没劲。前几个小故事还可以,讲真,到桃花井了,却泄气了,类似国产电视剧还不到的水准。12-30
  • sherrywitch
    不喜欢。前面作者少年时代写的杨敬远还好,后来补的李谨州则是让我觉得作者通篇的怨气和鄙夷。一股小家子气。06-03
  • 并不是很清楚那段历史。却代入感颇强。人生离散,不是自己可以决定。慎思,慎行。09-16
  • 芝麻小元宵
    虽作者说这是本长篇小说,我读来还是觉得像短篇,只是各个短篇的联系比较紧密,说尽了流亡的苦楚。12-10
  • bird
    蒋晓云,丁小云,熊培云,傻傻分不清楚。作者有着极强的文学积淀和掌控力。展开式的写法很有趣味。前后隔了三十年的小说,跨越了五十年的历史,可筛下来的怎么有一股阴鸷的怪味。那隔绝离愁,靠着市井琐事的冲突总是会让读者难以欣赏。04-09
  • yuki
    本以为宏大厚重的情感被支离的叙事层层削弱,章节之间太过跳跃,让人来不及适应。虽然能理解作者想通过一个“外省人”串联出世情百态的意图,但素材的选取、叙事的琐碎让文字变得乏味、无聊。不过豆瓣上一水高分,让我都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了。03-17
  • 成知默
    2015年第46本:豆瓣条目里说此书是蒋晓云的第一部长篇,我倒认为作为长篇有明显的节奏问题,它更像是人物与情节相互指涉、血脉相连的短篇集。蒋晓云写眷村外的台湾外省人,写乖谬时代下的血泪斑斑与乱世难为,却更多地将视角放在了际遇不合困顿半生之后的游子归乡。这度尽劫波的重逢像极了一出闹剧,人心的算计,骨肉的隔膜,即便如此,那故乡的异乡人孜孜以求心之所向的,仍是落叶归根魂归故里,仿佛那是对流离一生的最好的报偿。不如《百年好合》。04-01
  • 大眼狗
    多少人的落叶归根不过是死在一个名叫故乡的异地。无所归依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情感,所谓吾心安处是吾乡又如何是安如何能安呢?游子的心态总在回不了家和找不到家之间徘徊。02-23
  • hassan
    还是写于80年代的起首一篇最好,即便有些 sentimental。30年后扩写、续写的段落轻松愉快,冷嘲热讽机灵可爱,但就有些味道上的不搭配。那些对90年代初期大陆中部城市生活的描写,总让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可是——我的意思是——谁敢说我知道的就为真,书里描写的就是假呢,毕竟,就算我经历过那个时代,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毕竟空间不同嘛。而且我也没听过谁家台湾亲戚回大陆寻亲的故事。扯回来,小说的主要问题还是人物写得不够细不够活,脸谱化、概念化痕迹重。但自己不是目标读者,读过也就罢了。12-02
  • 丫几_粥
    果然还是没有失望,这里不得不提看作者的第一本书,也是她被称为天才女作家的停车暂借问,远远没有这本桃花井和百年好合来得更入目,毕竟岁月的积淀、人物繁简得塑造、故事的脉络真得需要时间锤炼。主轴人物并不多,却明显看到作者的功底,但论故事精彩程度,更定是不能比肩百年好合,原因很简单,这本关于男人的书,肯定是没有世间各女子激荡岁月中的迤逦来得更有趣。但是依然还是很不错!10-28
  • Maxime
    看后记才知道前两篇是作者少年时代的旧作,三十年后又重新拿起,完成了这部长篇。围绕着一九四九年去台湾的主人公后半生回乡、寻亲、归去的人生经历,在当下与过去之间频繁切换。这些离乡的“外省人”像一颗种子,明明在两岸都生根发芽,却都有复杂的苦衷和伤心事,真让人唏嘘不已。02-05
  • 顾闪闪
    这电影镜头一般的写法,没有那浓厚的思绪及饱满的情感是根本不能轻易尝试的~但蒋晓云却能把画面一帧一帧都推到文字里面,摇动手柄,故事娓娓道来,韵味悠长~真阅读一乐事呀~02-16
  • 眼睛亮了
    好故事不难写,用最客观的笔写最那些善良人要面临的不堪事,比如老年丧偶,为生存续弦;比如修复祠堂,帮忙的族亲只是要打秋风,就足够读者鼻酸难堪了.这世间事真的要命...02-02
  • 于是
    他们此生走过,她说书人写一遍,我们局外人看一场,便是凡人大戏了。11-04
  • Shirleysays
    开篇写舞秧歌的锣鼓,恍如写《秧歌》的张爱玲再世。可写完离别的那场,再转去写几十后的台北,你就知道她是蒋晓云。第一章,《去乡》真好看,写敬远离家,与妻子秉德和大哥道别。此处无声胜有声。世间所有的离别都是寂静的,如果有喧闹,那都是假装。独在异乡为异客,《桃花井》是写给那些没有根的人。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