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又及
    很簡單的故事,一個讓人羨慕的女人。01-29
  • 小步舞曲
    亨利米勒说忘掉一个女人最好的方式是把她变成文学,有人成功了,毛姆失败了。因为他爱她,因为她不爱他。03-07
  • Ainy
    男主被作家的第二任妻子聘请,撰写作家回忆录。回忆起作家第一任妻子的早年,逃离到伦敦后与男主的艳情,及随后与人逃离到纽约再见。故事较简单,文笔挺复杂,偷情描写很一般。03-03
  • Iki
    引用:“《寻欢作乐》之所以被毛姆如此珍爱,因为他抛开了复杂的道德评判,只是追忆了逝水年华,实现了‘总有一天会写进小说’的夙愿。这是毛姆为自己写的文字,与这个世界又何干?”在我看来,文明与规则对于所有人或许不一定是平等正确的,但是他和法律一样,在广义上绝对是有普世意义的,他可以在当下最大可能地保障尽可能多的人的利益。为了强调个体而过分贬低现存的文明与规则只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矫枉过正,与不尊重个体的独立性同出一辙。“我们的文明社会是个可笑玩意儿”这个结论,还有待细想,期待两三年后的自己来检验这个结论。因此我们永远,永远,永远都只能是偏颇地看到这个世界的一角,与他人的片面。02-28
  • 成都笨牛
    毛姆一贯的作风,谁在背后不说人,谁在背后不被说,自己的生活与别人何干呢。03-22
  • 睡眠自由
    阅读不畅快,但是喜欢罗西,也想寻欢作乐,也愿意成为她的情人之一。02-12
  • bencent
    我新年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归最初那个没有现实压力,好好读书,好好恋爱的样子。04-18
  • 路十九
    主要是我喜欢毛姆和这个封面(ಡωಡ)hiahiahia 04-25
  • 暖暖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08-29
  • 野菜籽
    不知道是什么问题,读着很乱06-22
  • 鸿生
    这是一部毛姆晚年的经典之作,在《月亮和六便士》成名后,毛姆将写作的重心由艺术追求,转向了对于自身经历和爱情的追求。小说的灵感来自于毛姆32岁时的一段爱情经历,再加上他晚年思想的成熟,读来文笔隽永,探讨了人性中爱与欲的两难性,在茫茫人海中彼此的占有重要,还是心灵互通重要,或许遗憾才是生命的归宿吧。04-17
  • Edith Lin
    这个翻译得好差啊...06-24
  • 栗子
    罗茜与斯特里克兰德有异曲同工的感觉,某些行为不被大众接受,甚至落俗,但是他们不惧世俗的眼光,因为他们思想并不颓废。我很欣赏这些人!但是现实确是,有这些行为的的人基本都会落俗,而一个女人辗转各个男人一定是有利可图!所以小说只能是小说,而现实都免不了落俗,这才是人性!04-15
  • 离岛island
    据说是毛姆个人最为喜爱的作品。读的时候,真的很佩服他的倒叙手法,过去与现实交织杂糅到一起,可谓是天衣无缝。“我发现,当有人给你打电话,你不在,他留言说有重要的事找你,要你一回来就给他打电话时,他说的事一定是对他而不是对你重要。”哈哈,不愧是毒舌毛姆,总是一语中的!04-23
  • 顾大海
    忘记性别和年龄,讨好自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去写作。罗茜,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对毛姆的影响有多深吧!不怪你,毛姆也想不到。04-24
  • 宝木笑
    讨论这到底是不是毛姆最好的小说,其实意义不大。就像1930年这本小说一经发表就在伦敦文化圈引发轩然大波,人们猜测毛姆在映射1928年在伦敦大葬的文豪哈代和其遗孀,攻击毛姆“践踏了托马斯·哈代的陵墓”。毛姆的回应意味深长,虽否认映射哈代,却承认女主确有原型。多年后人们才发现,一生恋爱关系混乱且更偏重男风的毛姆,其实在保护唯一爱的女人苏·琼斯。这位美人和小说女主一样无法立足在主流贞洁观体系,她们美艳却沉静,狂野但清纯,但似乎从来没有“忠贞”观念:她们觉得女人喜欢男人和他发生关系,或同时和几个男人保持这种关系是很自然的事。《寻欢作乐》之所以被毛姆如此珍爱,因为他抛开了复杂的道德评判,只是追忆了似水华年,实现了“总有一天会写进小说”的夙愿。这是毛姆为自己写的文字,与这世界又有何干?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