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豆友189127838
    作者写得很好,但恕我直言,前半部分译文有点过度追求直译而忽视文本的流畅度了,几乎每句话都得想一下是什么意思,给理解造成了极大的阻碍,真的希望以后可以再仔细推敲一下,不然五星是绝对有的12-09
  • 豆腐小姐
    要不是前两天才看完法学方法论,还留了一点点印象,看的还算顺畅,又有了一点新感悟。黑格尔把私法纳入了国家理性的范围里,萨维尼坚决反对,历史法学派的萨认为宪法甚至来自私法,纳入宪法底下是国家权力对私法的侵蚀。作者应该是赞同萨的,读了一半,等看完再来写。人、占有、合同。04-24
  • 在明远湖读哈特
    内容非常好,大家手笔,但译者的文法给阅读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还有些许语法错误。12-26
  • s
    推荐作为第一篇阅读,以便更好理解《德国法学名家名篇》系列。作者深厚的罗马古典法功底,简单明了地说明了私法在基本法秩序中的地位。法哲学部分看得似懂非懂。01-23
  • 论证非常精彩,翻译尽管有些拗口,但相信还原了原文的意思。作者认为私法自有独立于公法的品格,并应受宪法的保障,观点并不稀奇,但是论述高屋建瓴,时时在拉着我说:快去补《法哲学》!02-09
  • 熄灯了相对无言
    罗马法的“共和”与私法中(甚至包括公法)“个人主义”价值与德国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冲突,本质上依旧是拉丁与日耳曼文明的冲突。04-18
  • 火之星星
    全书的主题在于反对联邦宪法法院对于私法的错误定位,即认为宪法是高位阶的法,私法是低位阶的法。作者从法律的古典精神一路梳理到萨唯尼,耶林,直至纳粹时期,全面说明了私法地位的变迁,指出时人认为私法是宪法的下位法是受国家主义影响的结果。个人认为该书给出了私法公法关系的经典定位,并附以全面的说理,比主张私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的国内学者多了一份自觉。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