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elsa_仔
    很好读的一本,本以为是家长里短,没想到是官场小人物的故事。婚姻是一地鸡毛,人人想跳脱,最后还是赖着面子将就过;官场诡谲黑暗,却也宁愿一直囚在其中,都是围城。老李最后辞了官职,离开北平,可谁又说得清他是否还会回来呢?10-13
  • 贫血玛丽
    跟生活,要离婚!厉害的文笔,部分时代的苦闷,看中国文学就看老舍了T T10-16
  • 胡澈
    真的不读不知道老舍厉害09-27
  • danyboy
    大学时现代文学课,要读“鲁郭茅巴老曹”,当时翻过,尚未得其中味。现在这个年纪读,有些当时觉得好玩的地方,比如有些语言,现在倒未必觉得多好;而有些现在觉得好的地方,则完全不记得当时读过。05-10
  • V.smith
    老舍可是把小日子写得太有意思了,老北京的生命力。“自火锅以至葱花没有一件东西不是带着喜气的。老李向来没吃过这么多这么舒服的饭。舒服,他这才佩服了张大哥的生命观,肚子里有油水,生命才有意义。上帝造人把肚子放在中间,生命的中心。”10-04
  • 桃花石上书生
    觉得老舍有一半的灵魂是鲁迅。04-17
  • 萨库拉
    语言绝了,好小说真的看第一页就能知道。对婚姻制度的鞭辟入里放在八十多年后的今天也不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但都这么出神入化了,老舍自己还说“有技巧和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太清醒。04-29
  • 薄雾暖风
    幽默与讥讽的文笔,加上绝妙的比喻,写出了北平衙门里一群科员的浮世绘。10-31
  • 知行御衡
    张大哥是所有人的大哥,老舍是我大哥……04-09
  • 小一
    读过之后就知道为什么这本是老舍先生最满意的作品了。文字精巧到什么程度。仅仅一个出场你就能明白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仿佛这个人就在你面前,就在你旁边说着话。在篇幅如此短小精悍的情况下,能够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并且见缝插针地输出自己对新时代的见解跟希冀。看起来零散、鸡毛蒜皮的小事。实则编织成了一个社会全貌。大大小小的议题,全部上阵。不得不惊叹于先生的深刻与全面。而且他从不用长句跟累赘的描写。简洁的语言、精准的比喻。字字扎心。09-03
  • 彭求饶
    很难想象有人会打四颗星。09-28
  • 小舟子
    “诗意”?世界上并没有这么个东西,静美,独立,什么也没有了。生命只是妥协,敷衍,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呵呵。09-25
  • ItdoneYidan
    折腾了300页该离的都没离哈哈哈10-25
  • 百年孤读
    这写的不是“离婚”,而是“赖活”,或者说是一个经验情感,事业和人际幻灭的人与城市生活的“离婚”。11-02
  • 指甲盖少男
    笑中带酸啊,破折号的用法很像英国小说了。字句的比喻很精致,不像现在的白话文小说,既不幽默,也不精致,更别说文艺了。09-21
  • 一颗橙
    许多地方读着读着,会惊觉当时就已备受争议的社会议题直到现在也依旧新鲜,社会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并没有比过去进步多大,国民的思想性亦然。10-02
  • phoebe
    老舍向我们展示了如何用中文、在地地道道的老北京背景中写一本英国小说。主角是笨拙别扭、聪明苦闷的理想主义者/伤感主义者。他的日常是尴尬人偏遇尴尬事,满心想着的却是浪漫、美、理想、牺牲、殉道。想自己觉得是浮士德,看爱人比的是圣母像。作者也说他“似乎有点贵族气”。再看看老舍的文法:“张大哥是不能够——不是不愿意——严守时刻的。”“西单,在另一方面,是国产布尔乔亚。”“这至少是一种重要的,假如不是十分伟大的,工作。”英文小说翻译过来也不见得能有这么像英文呢,真是不得不佩服了哈哈哈哈。叫我这种英吹怎么能不打五星呢?09-17
  • 屿山
    最“诗意”的人最后居然是丁二,一个被所有人看不起的昏人,真是巧妙而动人的一笔。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