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发生在美国的俄狄甫斯的故事现代版,她写对话推进故事的能力挺强的。乔对诺曼说认比利时人做父亲是不是对诺曼的又一次弑父行为?10-27
  • H3O | 船火儿
    完全理解结尾,可能相声听多了(不)。诺冬不仅聪明还很幽默。11-18
  • 为清欢
    精巧故事,无一赘语。小孩认的是精神上的父亲,因为那比利时人一眼看穿了孩子的本质。故事提供的结尾是可以预见的顽固本性,亲子关系中的互相折磨。10-29
  • 小羊
    个白眼狼崽子写得这么清新脱俗,看得我满头问号01-05
  • lymoonx
    我觉得还不错?故事短小而有情节。回头再看最前面那句赫胥黎的名言,真是引用得很好。10-09
  • 方柯
    我竟没有看懂!这是什么心理逻辑?!04-29
  • momo
    一言难尽,最不像诺冬的作品03-08
  • 吃饭睡觉写论文
    奇迹般地没有找到诺冬这本书的highlight……按照书名应该是结尾07-19
  • 镜桥
    除非是对弗洛伊德的反讽,否则此书浅薄、造作。希区柯克肚子里有几百个类似趣味的短篇,但他就不会填充些不相干的边角料进去扩展成一个中篇,单行本出版。整部书只有一句话写得还有点意思,已经印在书封上了。11-07
  • 一度的微苏
    还蛮好看的,但那么薄,结尾转那么快,感觉有点轻浮。08-13
  • 时笙
    因为十五岁乔渴望得到父亲的认可,所以即使有一个骗子选择了自己,他也愿意用五年时间去报答他的选择,恋母弑父都不是重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关于认可的故事,做儿子的想要得到认可,做父亲的同样是。07-28
  • 无常够不到的霸
    很短,故事很简单,内容很丰富,说好的黄赌毒就是黄赌毒,不欺客。11-04
  • 地铁姑娘札姬
    第三本诺冬。如此直白的标题让人明白肯定不是简单直接的儿子杀父亲,但反转过后余味不足,反而有点无厘头。(封底把整本书都剧透完了,编辑有病吧?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