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拉拉缨哟
    总算对何谓规范有了些许了解。不少教材对复杂概念的解释不是含糊不清便是同义重复,属实不负责任。09-18
  • IMINXI
    配合着陈景辉老师的课一起看了书,法理学还是挺有意思的07-03
  • 桑尼桃先生
    一部不错的教科书,帮助我有效梳理了关于法哲学部分的学说,也感谢上岸09-29
  • 凍頂烏龍不明白
    本书作为导论还是很不错的,有助于初学者了解法哲学领域的某些基本问题,但可能版本有点旧了,是十年前出版的。这可能是国内仅有的在讲真问题的法理学教材?05-29
  • Diend
    读完的感受:第一,这本书写得有水平是必须承认的;第二,虽然有水平,但是校对太差,前后矛盾的地方并不少;第三,这作为本科生教材有点太难了。07-21
  • 琢玉人
    1.拼凑痕迹太过明显,如果不是一副教材的面相,很难相信这是一本教科书。2.内容是由法大几个年轻副教授的学术成果拼成的,至少是博士论文级别的深度,拿来作大三学生的法理学教材,显得非常深奥,读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本科的时候肯定看不懂,连读进去都不太可能,法大本科生如果真的是按照这本教材修习法理学的,那该有多么可怕!好吧,我又自卑了……01-30
  • 文山禾
    价值论未完结 区别于传统法理学教科书的内容 将门槛设定到它应该在的高度。05-01
  • 退桥
    一本合格的法理学教材,应该给学生提供可靠的知识和清晰的体系,前者是入门的起点,后者是继续探索的地图。三位作者的可贵努力在本书中得到体现:呈现法理学领域中重要的甚至是前沿的讨论,并搭建一个将知识勾连成整体的自足框架。相比其他杂糅着政法话语、只求全面不求系统的“大乱炖”式教科书,本书堪称清流。05-14
  • 三十
    第76页的观点值得商榷:范立波老师认为,任何一个规范语句其实都可以改造成“事实构成加法律后果”这种表述形式,如“男女权利平等”这一原则既可以表述为“男女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也可以表述为“对男性和女性区别对待是不允许的”,还可以表述为“国家不得区别对待男性和女性”。然而在民法上,若一法律行为违反公平原则,其法律后果需结合其他法条加以判断。纵然将《民法典》第6条转述为“从事民事活动不遵循公平原则是不被允许的”,不被允许意味着无效、可撤销抑或效力待定仍未可知。12-14
  • Rye
    感觉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一本工具书....11-25
  • 新月
    难得见到一本写的不错的教材,大家可以参考,特别是规范论一部分。09-19
  • 壬冬
    总结了下外国各大法理学家的观点就编了本书,不读原著看完意义不大,读懂原著就可以扔掉了。03-29
  • Julia
    给五星不是因为它编写得如何(超出现有理解力水平,无法评价(ーー;)),而是它以“法概念论”、“法规范论”、“法学方法论”和“法律价值论”四编为统摄将诸多理论观点分类整理,能给初学者提供较为丰富而凝合的线索。ps:P293是印刷错误还是我理解有误啊?法律的价值冲突的第二种情形难道不是法律的外在价值之间的冲突吗? (O_O)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