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朋克弗洛伊德
    怎么说呢 文字很有张力 但琐碎并未超越日常。12-19
  • Sophia的书房
    网吧、通宵、发廊…不良少年的生活剖面图,这本书充满了90年代乡镇气息,既现实又魔幻,现实得我已经分不清他是在写小说还是在叙事,文字里的时代气息让我想到贾樟柯的电影,现实之余,贾多了一份深沉无言的柔情,郑却是一种孤注一掷的热烈。12-04
  • Biker、
    有些惊喜的书。文字很有冲力。02-25
  • 弈城
    有那么一瞬间,我读到亮亮,手持铁锥,气势汹汹,杀气凌凌,一步一步,缓缓走来的场景。死的气息,扑面而来,不觉一阵战栗。这战栗,伴着身下的女友,与性又交织在一起,生本能、死本能、荷尔蒙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幅唯美的不灭少年。03-14
  • 二本妹
    第一次读郑在欢是在《对生活过敏》里截出来的本书同名短篇,在一众青春疼痛里他的黑色幽默显得出挑。相比一个剖面,这本就更完整。文字有圆钝的辛辣、残忍,甚而是悚静。读到人麻麻地阵痛,好像看完了一部驻马店为背景的cult片。记了几个喜欢的篇目,top1是「点唱机」,后面「我只是个鬼,什么也干不了」、「坏笑」、「还记得那个故事吗?」不分先后。唯一让我觉得有点不适的是女性角色塑造都太过扁平,像是只为用来满足青春期毛头少年意淫的工具。但是在荒烟蔓草的乡村出现了一个听列侬的女孩,改变了男孩遍地屎尿屁的生活,还是有种下沉的浪漫。这大概也是我喜欢「点唱机」这篇的原因。02-22
  • 适可而止
    闲来读着感觉还是可以的,但是没有那么的特别或者吸引我。马上要开始看《驻马店伤心故事》了。02-19
  • 尤里卡
    郑在欢所开创的,是乡村文学的另一条道路,它淡化了乡土底色,模糊了故土情怀,而是把90年代农村/小镇青少年这一阶层群体作为切入口,以戏谑叛逆的方式呈现了生存的困境,以荒诞不经的态度还原了生活的紧张。他们四处碰壁,遭遇生命突围的失败,在爱情与事业中失意,最终只好退缩在逼仄的角落,年年月月,成长为具有同一副面孔的群体。02-22
  • 豆友60513312
    虚无也悲伤,幽默不过是生活的调节剂,郑在欢是天生注定的小说家,这样才有机会去回望这悲伤啊。02-16
  • 你猜对了
    部分内容太刻意了。整体有很多人的影子在里面。中国不缺余华不缺曹寇,还可以更丰富一些。7.303-27
  • Ocean
    很牛,最喜欢外面有什么04-05
  • 陵江野细娃
    还是属于屌丝文学吧,和驻马店故事一脉相承。但读来感觉有些刻意、生硬了。有几篇能达到5星,最后一篇写得最好。03-18
  • 无爱则欢
    视角让人不那么舒服,但是又看起来很真实。在乡下生活短,不过不少类似的故事在长辈那里听闻过。离现在不太久远的,甚至说是我们这一代的乡村和乡村到城市的生活。04-01
  • C安
    年少的人总想离开故乡,年长的人却都想埋骨于家人都在的地方。03-30
  • momo
    能看。但也仅仅是能看。看完就过,合上书啥也想不起来03-30
  • 远子
    《团圆总在离散前》那本似乎做了更多文学的尝试,城市气息更浓。但还是这本有更鲜活的生命体验,让我更感亲切。如果能不时跳出已有的“小镇文学”叙事(我觉得这个模式过于喧嚣,夸大了底层对性的执念,太少关注那些更为沉静的、深层的矛盾),或许能触及更多现实。但鉴于这些小说都是作者在二十出头“一穷二白”的状态下写成的,我得说它们的确体现出了很高的才华。这一评价也许并不中立,因为我对郑在欢始终持有一种类似于“阶级情感”的友情,尽管这些年我们几乎没有联系,但我永远忘不了有次酒后他带着笑意向我讲述的他小时候提着“农药”在田野里游荡的画面。在我看来,他是用文学拯救人生,以小说重塑生活的典范,而且他的文字里从来没有博取同情的意思,内心之强大非常人所能及。所以衷心祝愿他写得更多,活得更好。01-21
  • 死于2024
    刁钻、叽歪、老辣、黑色,还有那么一点儿蛋蛋的忧桑!驻马店宇宙赛高!难以想象写这书时欢欢才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