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奇怪的很,记忆中从未读过的书有两个环节竟然清楚地记在脑子里。好像是重读08-17
  • 野调
    比预期早读完很多,功劳当然要记在翻译头上啦。大团圆的结局真的很合我这个平民百姓的心意。如果拉里和伊莎贝尔在一起,那可能就《月亮与六便士》了吧。03-15
  • Jacccccc
    书里拉里评价上帝的那一截很有趣。11-07
  • BrianGao
    经历生死,看破红尘,妙悟得道,得以永生。这样的人大概是不世出的,恐怕也是学不来的。03-11
  • IAb50ZUXcMQ
    在喜欢的女孩和更大的世界这两者之间,拉里选择了更大的世界。没有爱情的婚姻未必就不幸福。11-12
  • 艾石
    可能在那个年代拉里这样的文青还无法达到许多人的理解,但在这个时代,我觉得很好理解,且这样的文青越来越多。一边追求理想一边周游世界。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然后继续治学,何其快哉。这一部的写作模式和《月亮与六便士》差不多,毛姆式写作看似简单,从“我”的视角出发将人物穿插叙述,但其实需要深厚的文学功底,否则就主客倒置,不知所云。另外翻译很好,读起来如沐春风,不觉吃力。04-01
  • 悠悠君
    毛姆說他自己是二流的作家 我認為憑此書 他絕對是一流的03-14
  • solora
    “剃刀锋刃,越之维难。智者有云,得道弥艰。"这版翻译是既文雅又接地气。毛姆不愧为故(ba)事(gua)圣(gao)手,故事主人公看似为拉里,但大量描写了其他人的事。看着这些人的人格、地位、结局并互相比较真是有趣。艾略特死前的那段真是滑稽得笑出声,又非常可悲…世人多是如此罢。10-05
  • 千千
    弃医从文的中西碰撞,鲁迅:传统医学,呸!毛姆:顺势疗法,汪!怎么就不能达成一致了?10-26
  • 荒原狼
    我只说好,可惜读完也不知道书为啥叫刀锋,毛姆可能用的比喻太犀利了03-06
  • 可乐柿
    拉里是什么精灵,灵魂清澈自由得像能永远停驻在少年时期似的。“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印痕,从任何方面来说,他仍然是个年轻人。”读到末尾都在感慨毛姆对他的始终仁慈。他对整个世界的迷惘,对人生意义的苦苦追寻与探索,如此宏大虚无缥缈的想法在被其付诸实践具像化后的主旨章节几度看到失语,玄妙莫测的东方哲学思想,“晃荡”不再是“晃荡”本身了,是拉里是毛姆也是我心中终极理想化的人生吧。10-10
  • 斜给给
    好读,喜欢译者的文笔,拉里好是好,洒脱却不是可以追求的范本01-09
  • Liz
    先说翻译,作为一个北京人,喜欢看这个版本的翻译,风格轻快流畅,有北方人的口吻。 再说内容,很久没有读过让人感到轻快的小说了,真实而圆满,阅读体验远胜于《月亮和六便士》。01-22
  • 不正经的夏夜
    其他人都慢慢老去了,只有拉里永远年轻着。09-17
  • 飛鳥季
    太好看了吧这个!英国人真会讲故事啊……一不小心就猜出来拉里的原型是维特根斯坦了。09-30
  • 风神27
    仿佛进入书中跟随着一干角色经历了上世纪二、三十西方上流社会的生活,本书想要探讨的关于人生意义的主题很值得思考。自己都是将时间用于大量阅读,却忽视了思考。因为阅读可以获得乐趣,而思考是一件痛苦的事。不要用战术上的勤奋,掩盖了战略上的懒惰。04-10
  • Zénon
    人文社新译本,不喜欢“晃膀子”的可以看看这个。04-04
  • 拉里的活法,我觉得还是可行性蛮高的,尤其是最后他说要去纽约当一个出租车司机,每天赚够了可以维持生活的钱,剩下的时间就用来阅读和思考。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此刻正有一些人在过着这样的生活。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