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zigamber|TOUGH
    大巴窑图书馆,一个半小时翻完的。“犹太人的改宗”最好,“信仰的卫士”很戏剧化。“狂热者艾利”有点意思。“爱泼斯坦”?都没注意到有这篇:)“再见,哥伦布”这篇,怎么说呢,可能穷人的自卑也是分手的原因之一吧。06-20
  • 渡洛
    2017.25.F.09-07
  • dinosaurs
    很早以前读过犹太人改宗和信仰守护者,罗斯的短篇相较贝娄的,要温暖得多.07-09
  • 阿巴厮
    真是二十几岁的人写的小说啊。《再见,哥伦布》稚嫩可爱,渣也渣的可爱。后面几个短篇,讲犹太人的还挺有意思的,浅显易懂,有着年轻人的稚嫩和劲头。03-31
  • 十三娘
    以我的阅读能力 还真没看出什么。。。09-19
  • 沙仑
    第一次知道菲利普罗斯,就是因为看到这本书。的确写得很不错。很喜欢文中的我和黑人小孩的那一段描写。08-27
  • 三白
    average work10-21
  • 远风
    流畅简洁的初恋故事。04-18
  • 大瘦瘦
    比喻不及钱德勒,象征意味过浓,没有宗教基础的乐趣会少很多,虽然我也不懂犹太01-18
  • 关普勒
    知道了一样新东西:子宫帽(/ω\)害羞06-02
  • 一切归零
    我个人觉得《再见哥伦布》写得一般,反而更喜欢《信仰的卫士》《狂热者艾利》05-08
  • 海鹰
    只读了头篇《再见,哥伦布》,从女性的角度,不得不说罗斯笔下的男人都是asshole05-08
  • 熊仔面
    开年以来读的第二本Philip Roth小说。又一次陷入莫名的伤感,对于初恋的激情、青春的惆怅、阶级的冲突和人性的反叛已足足将过去那种“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美愿压得抬不起头来。01-06
  • 明鑫
    读的粗糙,但是好到不行。简单的隐喻背后是深沉动人的力量,你甚至不用去思考他的隐喻性就直接获得了启示。菲利普罗斯不把生活阐释出来,只是想象与呈现出来,让你自动明白生活的可怕。05-01
  • 托马斯.慢
    这些巨大的美国人,吃冰箱里长出来的水果,玩树上长出来的篮球。在诸神之黄昏般的气氛中,他们举办婚礼。离开海洋般的游泳池,爱情就破灭了,主人公像亚当一样逃出乐园,这个结尾非常之狗血。11-16
  • 别的树
    很不错的集子,主要还是冲着罗斯的文名来的,说实在的,作为罗斯的处子作,这本集子还是颇为惊艳的,思想较为深刻,反应的问题更是严峻,更重要的是对于问题的剖析与深思可谓是相当彻底。作为一名犹太人(这一点我挺惊讶的),罗斯可以站在超越种族的高度上进行写作,且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确是让人觉得相当佩服,即使没有华丽的文笔,但是罗斯的朴实,细致以及思想的深度为他在美国文坛中赢得了一席之地。第一本作品能如此出彩,确实了不得。但是个人以为翻译还是有些不通顺,另后面的《代译后记》非常精彩,虽然可能会对读者有先入为主之效用,但是还是要谢谢译者了。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