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长亭
    我们在永恒之前要做什么?我们从容地生活。Carp Diem。Fucking Sad。04-23
  • 祝羽捷
    喜欢用现象学观看之道的Berger,竟然放弃视觉,创造了一个盲人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在小说中实验了一把靠听觉来描绘的故事,也是实践了他在乡村发现的农民的生活真谛——依赖口头传播叙事而非文本。而故事本身讨论了人在绝症前,是如何用爱克服死亡的恐惧。02-01
  • -11
    叙述的声音很多,不断让读者质疑叙述真实性,小说就像一座虚弱的恢弘宫殿,时刻有倒塌危险。但又不得不承认这是小说最高明的地方。卖塔玛的盲人应该是他最得心应手的视角,能看到强势的观察技巧,语言也是整饬之后的产物,虽然规整但也灵动,他自己大概也写得十分尽兴。结尾大篇幅的结婚片段原文穿插了很多将来时,让你在极度欢乐的状态中跌落——婚礼只是盲人的感官外延,并未真实发生。艾滋,爱情,组合在一起怎么看都是悲剧,但约翰·伯格动了恻隐之心,饱含爱给了最好的结局,他一定写着写着就开始爱她们了,但我举不出任何词句来证明。我对约翰·伯格的作者形象其实和他对画家苏巴朗的评价完全吻合:他在鸿篇巨制的华美大厦中从来没有感到自在过。他的天才仅限于建造一座庇护所,一个带有角落的家园。01-27
  • Echo
    用听到的声音描写了一整个婚礼前后,多角度多人称的叙述角度,音乐一般流淌跳跃的文字风格,时间似乎是无数个瞬间的叠加。“一个故事的未来永远在当下”,在死亡逼近的时刻,从容活在当下也就拥有了对未来的无限想象。太精彩的一部短篇,看完后反复回看婚礼上音乐那段描述,文字的流动和顺畅竟然可以衔接的这么好。05-11
  • 狐狸和胖彩
    期待了很久的郑老师的新译作。故事前半部分各种人物轮番登场,刚开始会觉得有些迷惑,在后期开始故事渐入佳境,最后几章极其触动人心。好故事好翻译。12-07
  • 张震老婆(V)
    诗意、细腻、有陌生感,几条线索并流,目的地并不重要,喜欢翁达杰应该也会喜欢他。最打动我的是父亲买香水那个片段,我和女店员一样想哭。12-01
  • K.
    刚开始读的时候,会有点困惑。因为故事的声音太多,并且穿插进行。读着读着就找到了节奏。这种碎片化的写作将故事打乱,时间和空间不再重要。然而,背后有一条主线,最终将所有得人物通向婚礼。最后这婚礼的那部分文字真是好。伯格骨子里真是浪漫的。读出了一种幸福,甜蜜,悲伤的感觉。从伯格这里学到的,最重要的恐怕是爱。“我们在永恒之前要做什么?”“我们从容地活着。”11-29
  • ichbinluz
    抚慰。读罢的第一感受是一句话都说不出,需要用力呼吸。理应,所有的字句到此就结束。翻译有原文的质地。装帧也很用心,看了又看的书签和内封。12-02
  • 万咒皆消
    阅读之初像是刚刚扎进了一条湍急的流水,感觉被思绪被不停地冲散开。随着旅行的开始顺流而下时,不同的人裹挟着不同的情感支线汇入渠中,生活里的一切琐碎和奇遇将生命砸出层层涟漪。前进时人类共同体似乎抛下历史的苦难,而个体却在当下的每个瞬间感知忘记了习性的痛苦。最后涌入“到婚礼去”的一片汪洋,祥和的海面下是暗潮汹涌,狂舞后,阳光应该能让卷起的浪花波光粼粼。06-22
  • 水怪妈妈
    我不认为我读懂了约翰伯格的这本书,它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我视觉的混乱,虽然作者想要创造的是透过视觉感受听觉的妙处,可我在合上书本的那一刻只感到视听双重障碍。12-09
  • 苏野
    “我失去了以身相许的能力。如果我交出自己,我就交出死亡”“有感于你可悯的命运,欧里庇得斯说,我也会在泪水中度过悲伤的一生”“一种天堂的灵视……以它看来,除邪恶以外一切都是美的。天空之上审美学不必存在。地上的人寻求事物的美,因为它使人依稀想起善。这是审美学的唯一理由。它是对一种已经消逝的东西的提示”“恐惧制造大量的静电”。一次想象中的旅程,以爱之名进行的个体的消失和汇合,对死亡之未来的当下性克服,以及本体论上的、语言对存在的转化。在技法上,这依次对应于:小说的听觉性、演出性和说书式叙述;结构上的碎片化,叙述意识的超强流动,视角的混融和转换,复调;以盲人叙述者掌控整个故事,对神话和经典作品的情节、结构的影射和征用。11-08
  • 看不见的城市
    “在它深邃的无限中,我看见宇宙纷散的纸页,因爱凝聚而合成一部书。”11-17
  • 豆豆
    不是很喜欢这种叙事结构02-28
  • 为什么这本书评分不低?12-18
  • 57
    伯格的边缘和自甘边缘,多少都来自他的直接性,很多当代作家避之不及的那种直接,目光就是头脑,头脑就是语言。他会坚决贯彻自己的写作策略和立场,而且同样直接的是,立场就是策略。因此他只要写就会打破,打破各种既定的分野,这一本打破的是感官的边界。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让这个简单的心碎故事重获生命力。“我们在永恒之前要做什么?我们从容地生活。”另一个巧合是,书里写到女主角长得像凡·莱顿的素描,刚刚在ebay上看到一张他的版画,拍出了一千多欧元。12-30
  • 停云
    一本我如果买了纸质版可能看完就卖给多抓鱼的书09-01
  • 恶鸟
    早课:约翰·伯格《到婚礼去》,这个以《观看之道》出道的左翼,重型机车爱好者,这次以听觉进入一个由想象、碎片构建的故事场域(意象和典故的出现,具有梦幻的气质),这是一种演出性的文学观念,就像把声音的“到婚礼去”,变成一种手势的“到婚礼去”,这是在消除作为中介的文字,直接进入当下。11-05
  • 李二狗
    约翰伯格一直都不会让人失望,盲人的听觉化叙事进入,各种人物和视角的登场让人分不清谁是谁,但随着那场看似绝望又游乐场般的婚礼即将进行。多年不见的父母穿越欧洲大陆,信号工父亲骑士般通过一个个小镇,山川和隐喻性极强的人;母亲在大巴车里和陌生男子述说痛楚和希翼,最终所有人的叙事都归位一体,鳗鱼的做法,锡做的心脏玛塔,机械的摩托车,艾滋病毒和幸福,鸟笛和歌手,波河尽头的地中海,让人惊艳的约翰伯格11-04
  • 番小茄
    《到婚礼去》这个名字或许在暗示着,重点不是婚礼,而是去往这场婚礼的旅途。骑着摩托车的父亲、与陌生人共乘一辆大巴的母亲、以及在波河上划着船的准新郎新娘…人称的变换和省略带来时空的交错,爱与死亡轮番袭来,希望和绝望交替上演。而最后婚礼真的上演了吗?未来他们还能一起跳舞吗?谁又在乎呢。毕竟在人生深邃的愁海之中最沉重的波浪里,死之将至而无所事事,才是最糟糕的一种。11-23
  • 遠濤
    2017年第二天,约翰·伯杰去世。那时我初到一个阴雨连绵的北加州、一个新总统行将上任的美国,有天地将崩之感。读了篇悼文,作者说他一直相信To the Wedding是伯杰最好的作品,便也找书来看,结果,它像沈从文《边城》在某年北京冬季雾霾中安慰我一样深深安慰了我。经过此书,我才真的开始懂得伯杰这个人。悄悄下了决心要翻译它,如同当年对《波斯少年》下决心一样。因此向理想国推介并自荐,他们态度也很积极。我主张题目要叫《到婚礼去》,而不是坊间已有的中文名《婚礼》。译完小说,我写信征得德国英语文学教授Ralf Hertel 许可,将他精彩的论文一并译出以飨读者(简体中文读者才有的待遇)。本人写的两篇随笔论述也即将发表。现在离伯杰去世3周年已不远了:这本短短200多页的书,让我们走过近三年的长路。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