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Y-Guifu
    他不知要去哪,他只知道他一定要出发,方向会自己来到脚下。因为他相信[自然界有一种微妙的磁力,不会对他的人生轨迹无动于衷,如果他不知不觉地听从它的召唤,它会把他引到正确的方向。]最后面对世界的真实时,他没有陷入绝望与疯狂,也没有陷入空洞与虚无,还是保持信念,继续在荒野中追寻自己。相对来说,还是会比较喜欢《斯通纳》。读的时候总会时不时想起《荒野生存》的Supertramp。对于热爱荒野热爱自然喜欢流浪的人会有更多共鸣。03-10
  • 朽木立夏警部殿
    读《斯通纳》之前我判定这种装帧的小说不会好读,事实相反非常好读流畅。而到了屠夫这本,遥远的科罗拉多的牛皮故事让你觉得浑身不搭噶,毕竟不像象牙塔里的知识分子,心理活动多少有点共鸣。当然,文字是优秀的。用自身经验去反馈文本,可能有点太自我了,不过我们是读者嘛,又不是装逼学者。10-26
  • Shirleysays
    小说很闷,但是闷得有理。人生就是郁闷之旅,迫使我们不断创造新奇。幸运者心想事成,但觉大部分人因失败而找到自我。跟《斯通纳》骨子里是一个调调,不惊艳,但深刻。07-16
  • 负一line
    小说里头寻找野牛谷和野牛谷里的屠杀无疑是高潮部分。这些情节的描写带着自然的粗粝,肉和着血大剌剌地撕扯下来,摔在读者眼前。我们仿佛和青年一样不知所措,但又生出一种对力量的本能崇拜,想要仔细看看在那个世界需要一二三怎样的步骤才能做成一件了不起的事。10-01
  • 晓林子悦
    最近读《皮毛财富与帝国》,可作小说的历史注脚。野牛群在两三年内快速灭绝,最后的疯狂的盛宴。资本推动的皮毛商贸,如压路机轰隆碾过,尸骨遍野,被丢弃的,还有技艺傍身的猎人。一种生活方式的消失。米勒拥有的经验,还有什么用呢?英雄般的捕猎壮举,场景如此辉煌,也不过是,昨日的昏黄的暗影。威廉斯的悲凉,总是这样不动声色,却震撼人心。06-01
  • 维城乱马
    又一个感受到大自然强烈召唤而不能自拔的年轻人。不由得想起荒野生存碧海蓝天燃情岁月等等。一次脱胎换骨的人生旅程,返回原地时一切都已经改变。第一次读西部小说—— 当然这样归类比较笼统,好的作品都会在在类型中颠覆类型,超越传统模式,正如金庸古龙之于武侠。 有枪,但没有决斗;有猎人,但没有赏金。前半部读起来痛快,为即将展开的伟大旅行而兴奋不已。 后半部读起来沉重,漫长的艰辛忍耐顷刻间化为乌有,不知如何承受。但凡看过几部西部片,就不难想象这部小说里提到的场景——况且,作者描述非常具体和真实,画面早已呼之欲出。我估计好莱坞拍成电影是早晚的事。约翰·威廉斯也许是我今年的最大发现,可惜作品寥寥,也就到此为止了。 读完这本我迫不及待地找了部莱昂内的西部片来解毒~08-18
  • 别的熊
    又是一个into the woods的故事。这类故事的主角,几乎都是往外看得太多、寄托太多——可自然是不变、不以谁为转移的——而他们真正需要的或许是往里瞧。米勒是一个剥除了身而为人的丰满、简化到只为目标驱动的人,因此他无法接受徒劳带来的巨大幻灭。安德鲁斯把这桩生意整得太有仪式感,最后往自己心里钻得很深,反而能够由徒然走向释然。感觉作者还是写学院更得心应手一些,总觉得米勒最后和麦克唐纳那场对峙,就写塌了,很是客气。(最后,屠牛这种行径真是太容易被安上各种象征意义了……)08-29
  • 钧廷
    也许他穷极一生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该干什么,但他至少在为人生排除选项。他已经确认,颓败的十字镇活在身后,富贵的波士顿已经死亡。而现在,还有一百块。12-20
  • 湮没人群
    为庆祝《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又一大作《屠夫十字镇》简体版出版,奥观海同志已于日前签署法案,确立北美野牛为美国“国家哺乳动物”————仿洋葱新闻。我还是蛮喜欢这部小说的,小说按技巧和动人来分能打动我的不多,《屠夫十字镇》算是一部。07-07
  • 仨儿
    不怎么样,吹得天花乱坠 10-11
  • 巨米雨
    虽然深爱着作者的《斯通纳》,但是并不爱这本,甚至有些觉得恶心,不喜欢这个故事,充满了粗糙的屠杀和血腥,我同意附录中的观点,对野牛的屠杀其实就是对印第安人对越南对伊拉克的隐喻,是人类无序机械行为的嘲讽。虽然文笔依然流畅,但这本小说缺少了斯通纳的柔软和温柔,充满了我非常厌恶的那种所谓西部和男性的气质,灰尘风沙脏乱血腥尸骨,我不觉得这是成长和领悟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毕竟这样的过程注定是以剥夺其他生命为代价的。07-13
  • 岩井俊七
    四星半,一曲西部的冰与火悲歌,结构暗示意象都能找到不少名作的影子,明明是个在科罗拉多人迹罕至的山谷里剥野牛皮、离我们的生活十万八千里的故事,却承袭了约翰·威廉斯先前作品带来的普世性,不管你是选择走向荒无人烟之路,还是选择留在屠夫十字镇,无论你是否能成功收获到大量牛皮,任何抉择到头来都是万火归一,生活总能在意想不到之处给你一拳绝妙的反讽,尽管前路总是悲观的暗色,策马扬鞭,蹈过地狱之火,重新踏上自我探索与救赎之路仍是我们仅存的远方10-10
  • 把噗
    “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06-23
  • 河童
    世界太大,远方太远。人们总是渴望,去往远方,探寻世界之无穷多奇,经历环境之艰险多变,而后够清楚地审视自我,领悟生命之意义,最终知晓生命。但往往在此过程中逐渐迷失,丢掉了原本的灵魂直至发狂疯癫。最终远方仍旧在远方,世界仍是之前的世界。风一直在吹,草一直生长,而你却死去成为风,成为草,成为连回忆都称不上的一个姓名。诗人口中不断提及的世界与远方,是自己内心的冲动加上人云亦云的扩张。等你身处远方,你来的地方便是新的远方。09-04
  • 藤原琉璃君
    “‘西部’并不存在——甚至它从未存在过。那其实是‘东部’的梦,几乎是‘东部’虚构出了‘西部’。我写这本小说的初衷是人们对西部的姿态,在爱默生和梭罗影响下的浪漫想象。如果有一个哈佛来的满脑子爱默生主义的年轻人,在西部看到了真正的自然,他身上会发生些什么呢?”07-11
  • 赫恩曼尼
    走走停停,以挣扎的方式寻找自己,最终却一无所获。在一个凡事都讲求成功、惯于接受和言说成功的时代,尤为可贵。07-13
  • bird
    相比《斯通纳》,《屠夫十字镇》的格局和时间跨度都较小。一部好读又格外幽深晦涩的类西部小说,一条直线事件的平抒直叙,厌恶教条宗教的少年感悟之旅。在威廉斯慢悠悠的讲述中,人物的心理活动与性格侵占故事的整个版面。那些人无知的自我坚持,自负的谎言欺骗,给了他们无穷的力量。但当他们寄托之物瓦解陨灭之际,犹如其时美越战争的失败,所有人的眼中留下蓝幽幽的空洞。主角安德鲁斯通过这场一无所获的杀戮历程,惊醒了那梦中永恒的自我,茫然的他,隐隐约约窥见了困扰人们生活的答案。07-12
  • Lily Legacy
    语言、节奏、主题、结构、人物塑造,你几乎挑不出约翰·威廉斯小说中任何一点大的毛病。优秀作品都是骨骼清晰、枝叶繁茂的树木,有的是参天大树,另一些则是林间小树。07-06
  • 成知默
    2016年已读078:与《斯通纳》有着一脉相承的孤独气质,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失败者的故事。将其归于西部小说是不公平的,狂野的、好像充满无数可能的西部,以及似乎可以包容所有自由与美好、希望与活力的旷野,只是主人公梦想的投射,只是他妄图从丑陋、压抑、几乎令人窒息的日常中抽身而出的尝试而已。约翰•威廉斯如实呈现了一种浪漫的、理想主义的幻灭,但他的主人公却并没有被茫然、虚幻与空洞所吞噬,而是拥有了强大而丰盈的内心,那是一种虽然勘破了现实的难堪、却更加坚定的力量,在追寻永恒的自我的征程中,他注定会走得更远。07-26
  • 思郁
    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画面,这部小说很适合拍电影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