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论

  • Starry Night
    看了很多用霍菲尔德理论分析某一具体权利的论文,都是机械生硬套用基本法律关系,怀疑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真的有适用空间吗?09-02
  • Pluto&Piaget
    不敢相信自己在没厘清过权利/特权/权力区别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学了两年,更不敢相信法学院从来没试图教过我们这个。In rem的概念澄清真是精彩,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区分实乃关键,具象世界的边界太模糊了,怎能援引到抽象中来。谁不希望自己的小屋子建在这样规整的逻辑矩阵之上?//文库编者是已经被我校从网页上挪走的许老,我感到歉疚。08-31
  • 鹿野星原
    条分缕析。我愿称之为 法律的解剖学01-30
  • 馀风扶桑
    法律世界不再是权利义务关系一分为二。“权利-义务:我要求,你必须。特权-无权利:我可以,你不能要求我不可。能力-责任:我能够强加,你必须接受。豁免-无能力:我可以免除-你不能强加。”(引自王涌对沈宗灵总结的改进)。产生一个奇妙的想法:霍菲尔德为了提取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公因式,或多或少借鉴了大陆法的一些玩意。当我们反过来拿霍的理论套到大陆法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其给大陆法的养分会更特殊更奇妙。(但我还是看不懂啊看不懂)#2019.3211-28
  • 华彦
    囫囵吞枣,翻译不是很好10-09
  • 犬ノヨウニトザサレル
    慢慢消化/语境/举的例子比较难理解02-14
  • 朱雀
    罕見的論證清晰小文。上篇是矩陣,下篇是切分。【矩陣】right - duty power - privilege【切分】jura in personam / jura in rem矩陣很好理解。力有雙向作用,債作為一種力當然也是如此,如此right-duty節成立。privilege是對duty的否定,同時兼有從power處索來的合法性,如此power-privilege節成立。兩節之間的鏈接,則借「政→法」的自然力流溢而成。並且要強調,power是「軍→政」自然力的環節,(上三)從法學這個後端去分析已太落偏了。切分則是切分對物權和對人權。通過細緻分析,發現對物權的對象也是人。但是分析不夠徹底,否則可以發現物權的本質是所有,所有的本質是排他,排他就是排人。政法理論收尾2107-17
  • Ereignis
    配合王涌老师的书一起读,体验感直接上了一个层次↑12-22
  • Winter
    不懂普通法,很多地方看得很痛苦。关于基本法律关系的澄清很精彩,对right in rem的讨论也很有启发,in rem/in personam这种人为的二分之下基本法律关系的一致性对认识物权的实质很有帮助。不太喜欢的是堆了很多判例原文的写法,对读者也太不友好了…02-19
  • 哈哈哈,哼
    66666666666。不知道够不够。翻译基本靠谱,但还是有些许小错误。修订译本也出来了。不知道改了没05-29
  • 免葱
    对法益之基本要素的概念辨析。最有启发的可能还是将各种法益还原为“人与人的关系”。怼天怼地怼古怼今的文风实在太帅了!10-31
  • 子殷
    Hohfeld的权利分析框架终究是权利、义务、权威、正当等主题绕不过去的经典文献。06-02
  • 昵称违规了
    "因篇幅有限不做论述""因篇幅有限仅对第一部分进行论述"作者大概是法学界的费马吧05-02